法制日报北京7月9日讯 记者徐伟 刘百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提出四类案件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
曹建明指出,一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要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要下大力气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要进一步抓好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努力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要紧紧围绕高检院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切实体现检察机关深挖严查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服务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