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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在镇政府门口下跪视频案 三次庭审后检察院撤案
文章来源:法宣网 法讯网作者:李海波 点击数:1319 更新时间:2024/11/1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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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在镇政府门口下跪视频案 三次庭审后检察院撤案〗的最新评论:

        发布在镇政府门口下跪视频 村民被抓捕
            经三次庭审 检察院撤案

           独立撰稿人  李海波

      近日,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村民沈大庆等人来到北京,向知名刑辩律师贾霆表示感谢,他说,他被当地司法机关关押了17个月,眼看就要被定罪判刑,贾霆律师介入后力挽狂澜,最终检察院不但撤诉了,还在上个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然而,贾霆律师却表示,自己并不是沈大庆的辩护人,而是其同案被告人吕肖琴的辩护律师。这个案子最终能做到无罪,首先是因为案件本身存在问题,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次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坚持;依法为无辜的公民辩护,乃是律师的天职。

      这起案件源于镇政府施工挖断村民水管28天未修复,残疾村民多次向政府反映无效后,带着九旬父母到镇政府门口下跪,最终被抓捕。

      金东区傅村镇是诗人艾青故里,民风淳朴。但自章淑剑担镇书记以来,为了自己的政绩,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以土地流转的方式破坏四百余亩基本农田和林地,村干部违纪违法成风,为此引起群众不断举报……

     沈大庆的抖音号,原来的号被封杀 
    沈大庆的抖音号,原来的号被封杀

    老举报人与弱势户  在求助镇政府中相遇

      出生于1967年的沈大庆是举报人之一,原来经营一家装修公司。他因多次举报村干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镇政府都没有给予答复,为此他在抖音上多次发视频举报。

      1961年出生的吕肖琴是深塘坞村人,32岁时一场车祸使她致残,她决定不再嫁人,留在村里身边照顾年迈的父母。1998年,她妹妹吕月琴已出嫁,两个弟弟一个因病死亡、一个智力残疾,家人纷纷指责吕肖琴是扫帚星,而患精神病的弟弟经常暴力殴打她,无处栖身的她只得借宿亲戚朋友家,有时还在寺院里住上一段时间。为此她不得不把自己的户口独立分出,然后陆续十几次向村、镇有关部门申请批地建房,但均因村里有宅基地“批男不批女”的规定而无法通过。经吕肖琴上访后,金东区两任区委书记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傅村镇帮助解决吕肖琴住房困难问题。

      深塘坞村村委会曾在2011年6月1日吕肖琴写的批地建房申请报告上盖有印章。

      2014年4月,《浙江日报》“佳友民情快车”栏目刊发了《54岁不婚农村女申请宅基地遭拒 吕肖琴:我想有个家》、《未婚女批地建房有转机》连续报道了吕肖琴申请宅基地16年,一直没有通过审批的遭遇。

      该村村委会在2019年6月6日吕肖琴填写的《金东区农村村民(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村委会意见”一栏盖印,还有该村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傅得志的签名。但不知何故,傅村镇政府一直没有给她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011年春节临近,吕肖琴在自家菜地上建了一栋90平方米的简易房作为栖身之所,简陋到没有水、电。直到2016年下半年,在她和母亲多次申请(跪求)下,镇政府为其接通了水电设施。2017年9月,吕肖琴父母的老宅被傅村镇政府强行拆除。为此,她父母提起行政诉讼,虽然镇政府被兰溪市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确认为“违法强拆”,但拆掉的房屋却无法恢复原状,无处居住的两位年迈老人只得居住在吕肖琴家里。

      2022年10月上旬,通往她家的自来水管被镇政府某工程项目施工挖断,停水近1个月未修复。一家4口只得拖着老弱病残之躯,每天到数百米外的村里去提水解决生活之需,步行来回要20多分钟,就连村长也帮忙提了4、5次水。为此,吕肖琴与母亲多次向镇政府、区信访局反映, 但村、镇两级政府均以该处住宅系违章建筑为由不给修复水管。镇政府曾提出,维修水管的1万元费用要她家负担一半,但吕肖琴认为,上届政府为她家接上了自来水,本届政府施工挖断了,理应为其修复供水,维修费用不该由她家承担。

      10月的一天,沈大庆在镇政府的一次举报中认识了吕肖琴,由此他了解到吕肖琴家是老弱病残户,生活用水已被停了二十余天,吕肖琴每天像在镇政府上班一样,在镇委章淑剑、朱凯祥书记办公室门口要求解决生活用水问题未果。

    拍视频发抖音后问题解决 几个当事人却被刑拘
        几天后,沈大庆路过吕肖琴家,发现镇里仍未给其家恢复供水。古道热肠的沈大庆认为就算是违章建筑,政府也有义务维护老百姓的基本生存权。

      熟悉装修工程的沈大庆认为距离吕肖琴家直线距离数十米外的公园公厕就有自来水源,架接到她家成本估算只需1000余元,而傅村镇政府舍近就远架接费用高达1万元,这不合常理。在与吕肖琴姐妹聊天中,沈大庆听说吕家几年前的自来水管是吕肖琴的母亲找到镇政府领导下跪后才给安装的,于是将吕肖琴母亲提水的场景拍成了视频,并建议吕肖琴的母亲再次到镇政府跪求领导。

      11月3日是吕肖琴家自来水断供的29天。上午八点多,吕肖琴搀着年迈的父母,在宽达7米有余的傅村镇政府大门外的通道中间跪下,并举着一个写有“请章某某书记给点水喝”的木牌,引起了部分群众的围观。此举再次被人拍成视频,连同之前她母亲提水视频,经沈大庆编辑后一起发到抖音上。

      11月4日,傅村镇政府立即派人维修水管,恢复正常供水一直拖延到11月19日,吕肖琴家自来水断供长达40余天!

      吕月琴家水管虽然被修复了,但之后吕肖琴、沈大庆及其他参与拍视频发抖音等相关人员,均被傅村派出所传讯。11月中、下旬,金东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分别对沈大庆、吕肖琴、吕月琴等4名涉事人员刑事拘留(其中1人另案处理)。

      沈大庆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2年11月18 日被刑事拘留、12月22日被逮捕,直到2024年4月17日才被金东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拒不认罪的他已被关押17个月。

      沈大庆告诉撰稿人,在被关押期间他遇到了不可思议的几件事:一是询问中有自称扫黑办大队长让其交代其幕后指使是蒋某某;二是为强迫他供认不相干的朋友为同案犯,还用上了测谎仪;三是让他们村的原村主任进入办案区劝沈大庆指证村民蒋某和朱某为同案犯(沈大庆严词拒绝对方才做罢);四是案件经过法院三次开庭后,专案组组长又到看守所威胁沈大庆:如果不认罪认罚,就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把他前妻和儿子也抓进来!

      吕肖琴、吕月琴姐妹均于202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由于当地法援律师的劝说,她们选择了认罪认罚,所以在12月19日被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2月2日被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年4月7日被金东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控辩激烈 寻衅滋事罪名不成立

    金东区检察院起诉书部分 
       
    金东区检察院起诉书部

        2023年4月6日,金东区检察院向金东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沈大庆、吕肖琴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3年5月25日、6月12日、8月4日,该案先后在金东区法院三次开庭审理。

        法庭上,就吕肖琴家“违章建筑”该不该恢复供水、发播的视频内容是否虚假信息、跪求在镇政府门外有没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问题,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争辩。

        控方认为,违章建筑政府就不应该安装自来水。吕肖琴的辩护律师贾霆反驳:喝水是吕肖琴一家的基本人权,与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无关。她一家四口人长达近1个月吃不上自来水,在镇政府门外跪访后,第二天镇政府就安排人把水管接上了。这说明恢复供水对政府来讲不过是举手之劳,为什么前面的1个月就不给解决呢?为什么非要等到人民群众跪着、求着才出面解决呢?

        控方指控:吕肖琴与母亲多次前往傅村镇政府、区信访局信访,拒绝支付管道安装费用,带其高龄父母共3人到镇政府门口以举牌下跪讨水喝的方式非法信访,为减少社会负面舆论的影响,该镇政府出资先行支付安装水管的费用,给吕肖琴家违章住房通水。吕肖琴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型的寻衅滋事。贾霆律师反驳:该费用是镇政府自愿承担的,吕肖琴及其家人从来没有向镇政府要求过,不存在“以访施压强拿硬要”的问题。即使镇政府不想承担这个费用,也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吕肖琴一家支付全部或者其中的部分费用。为民解忧、扶危济困是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和应尽职责,为困难群众支付水管安装费这种小事,本来是可以作为傅村镇政府为人民办好事、谋福利的素材进行宣传、表扬的,怎么能成为公诉机关“以刑代民”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呢?

        控方认为:“沈大庆、吕肖琴等3人事前预谋拍摄下跪上访视频上网传播给镇政府施压,迫使政府为她家免费供水,因此3人系共同犯罪,其中沈大庆、吕肖琴系主犯。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陈旭斌律师反驳道:在挖断自来水28天后,吕家一家人商量如何引起镇领导重视尽快修复供水,沈大庆“路见不平”同情她家自来水断供对生活带来的不便,尽管他们在做法上有过激行为,最多构成行政违法,可以拘留,但不至于要追究刑事责任,何来 “共同犯罪”的团伙呢?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后指出:“国家保障公民合法的民事权利,提醒各被告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要使用违法手段”。贾霆律师激动之下慷慨陈词:“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请公诉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家里断水二十几天,你会怎么办?还会如此轻飘飘地说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这种话吗?!”

        针对《起诉书》关于“沈大庆、吕肖琴等3人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指控,贾霆指出:吕肖琴家中自来水断供已近1个月,她与母亲到镇政府找领导多次反映均无结果,这一铁的事实无需编造;同时,沈大庆拍摄“年迈母亲提水”的视频,该事实并非虚构,她母亲平时确实也在提水,不存在虚假“摆拍”之说,充其量是散布了可能有损于镇政府某领导个人形象的真实信息,并非“散布虚假信息”,不构成犯罪。更何况本案沈大庆等人制作的视频发布到抖音上只是在小范围内引起了部分网友的关注,3个抖音账号全部转发(分享)量加起来不过才55次,不能认定造成了“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至于《起诉书》称吕肖琴家几年未交水费,这不是犯罪行为。根据吕肖琴所在的深塘坞村支部书记傅得志的证言,“吕肖琴因为批基建房没通过后一直上访,镇里觉得她生活困难,为此免费帮她家安装水管并持续让她免费用水了三年”。因此,她从未收到水费催缴通知单。退一步讲,即使上述房屋真的拖欠水费,相关单位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起诉等法律途径向欠费人追缴,而不能用刑事法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此外,《起诉书》上还有几处内容完全抹煞吕肖琴家庭困难的背景,故意歪曲事实,如“吕肖琴家原有两幢房屋均对外出租。从2016年年底开始,吕肖琴未支付其家庭在深塘坞村原有两幢出租房屋水费至案发。”事实上,这两幢房屋是吕肖琴父母早在1992年就已经按当地习俗,分给吕肖琴当时已成家的两个弟弟了,与吕肖琴何干?

        对于镇政府称吕肖琴建房地块曾在2003年时被“预征收”,贾霆律师认为,“预征收”只是在征收过程中某个阶段的一个说词而已,如果征收单位最后没有取得完整的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

        庭审结束前,贾霆律师向法庭呼吁:刑罚的终极目标是消灭犯罪、保障人权,而不是要把更多的人关进监狱。在这个世界上,除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应当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如果将被告人请求政府解决生活困难的行为认定为犯罪,那么必然会助长基层政府领导脱离群众、漠视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作为的行为,会使刑事司法丧失合理性、合法性。 请秉持公正司法的原则,依法判决吕肖琴等人无罪!

        沈大庆、吕月琴的辩护律师也为自己的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

    庭审花絮 

        花絮之1:旁听席上,一位88岁高龄、身高不到一米五、体重不过六、七十斤的老妪,一脸焦虑地佇立在过道上。她的两个女儿(吕肖琴、吕月琴)在被告席上。老人目视审判席上的法官,法官没有允许其发言,她两次举手欲言又止。最后老人一时无法控制情绪,用当地方言不知说了几句什么,法官下令法警将其强行驱出。两个身材魁梧的法警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将老人拖出法庭…… 

       花絮之2: 三名被告均当庭陈述了公安派出所办案人员审讯录口供时,有变相刑讯逼供、诱供、指供和滥用戒具之嫌。沈大庆说:审讯期间,他在看守所里带着手铐脚链睡觉,晚上审讯到12点,第二天5点又开始接着审讯,到后来身体发烧有昏厥现象。如此持续了20余天,身体被累垮了,直到办案人员收集到满意的口供,才结束审讯。吕肖琴说:录口供时,办案民警威胁她,如不按他们的意图录口供,将其在外取保候审的胞妹再次关进看守所,同时,她第一次被关押看守所时,也是带着手铐脚链睡觉。吕月琴说:审讯录口供时,全部都得按照办案民警说的内容重述一遍,最后让其签字。

        花絮之3:自我辩护时,被告人沈大庆当庭拿出一张不知从何处得来的《浙江日报》,一字一句地向法庭宣读:习书记平时最牵挂的是基层,最惦记的是百姓……习书记总是和我们说,领导同志与群众走得越近,群众工作就做得越实。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是天,民为先”的执政理念。你们这些党员、干部,平时是怎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的?”


    检察院撤诉了 被不起诉人仍然不服    

     金东区人民法院闭庭一年零一个月后,2024年9月5日,终于作出了(2023)浙0703刑初165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公诉机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撤诉。

      贾霆律师认为,仅有检察院的撤诉是不够的,万一哪天他们又起诉了咋办?于是,他指导吕肖琴向金东区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要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接着,沈大庆、吕月琴也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

      9月30日,金东区检察院分别对沈大庆、吕肖琴、吕月琴三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对于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三位当事人仍然感到不满意,均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起了申诉书。他们认为《不起诉决定书》中存在描述当事人前科的情况,而且完全引用了公安机关指控的大段内容,对自己的辩解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只字未提,给人一种颠倒黑白的感觉。

      上级检察机关该如何处理?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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