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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哈尔滨一起20亿非法集资案说起
文章来源:法制网 法讯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1181 更新时间:2009/11/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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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从哈尔滨一起20亿非法集资案说起〗的最新评论:

      记者王茜、邹伟

      既然是前途光明,利润空间巨大的项目,为何不向银行贷款,而要耗时耗力耗财地向百姓“贷款”?

      日前警方公布的哈尔滨一起20亿元非法集资案引来社会颇多关注,人们不禁发问,频发的非法集资案中,究竟是什么,让众多受害人放心地拿出多年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呢?

      英霞案: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0亿元

      日前,哈尔滨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0亿元的案件。2008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被害人举报称,他们自己投资到英霞公司金额累计达300余万元人民币,而英霞公司的投资群众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可能高达数亿元。

      立案后,警方迅速成立英霞案件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追缴赃款。到目前为止,已查明公司涉案人员26人,抓获15人,公司董事长焦英霞、副董事长邓兰亭、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邓立学、总裁杨春孝、财务总监陈维明等公司高层人员均已到案,14人已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其余11名在逃人员主要是公司部门经理,已上网通缉。对英霞公司涉案的企业、厂房、产品、办公用品、部分个人名下房产、车辆等相关财物已经依法查封、查扣,并向社会公布。

      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受理报案登记6502人,涉案总金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此数字还不包括黑龙江省外的参与英霞公司投资的受害人数和金额。

      非法集资骗术揭秘  

      据负责此案的哈尔滨市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魏春华介绍,英霞公司编织的各种名目和光环的吸存方式,都是以高额回报、共同致富为诱饵,骗取群众参与其所谓的“投资”。

      英霞公司非法吸存时间长达6年,期间之所以没有群众报案,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案发前始终不断变化和推出新的吸存名目。

      ——期权股:投资人先购买爱心卡获得投资资格,初期每股为328元,中期每股为1300元,每股360元,月返息3%,每三个月一返息。到后期,为大量吸引投资现金,将返息率改为半年期一次性取息返利率为月4%,一年只取一次息返利率为月6%。

      ——原始股;推出每股1.3元或1.8元的“股票”,不返息。产权股:每股3.6元或3.9元的“股票”形式。

      此外,还有买一送二、有奖销售,“深圳产权股”“入股款”“深圳股票”“期股权”……英霞公司用推新吸入的资金填补前期亏欠的资金窟窿,基本保证了能按时支付利息,当偶尔遇到资金断链时,公司以把大量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合作、收购等盈利项目中为借口,暂缓返息稳住投资群众,直到公司最后崩盘不能按时返利,才有群众报案。

      非法集资案频发敲响防范警钟

      据公安部有关材料显示,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有力的打击治理工作。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额38.5亿元,破案245起,挽回损失17.84亿元。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非法集资的案件在我国屡有发生。警方特别介绍说,这些非法集资的回报率非常高,普遍在20%—30%,极端的案例比如湖南吉首案,承诺的回报率达到200%。这比起银行的利率来,非常具有诱惑力。

      公安部提醒各地群众,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突出,其手法不断翻新。目前主要的非法集资方式有:

      一是以投资房地产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仍然多发。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一些人鼓吹房地产项目处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资,特别是一些打着政府项目的旗号的,欺骗群众,引诱群众上当受骗。

      二是以境外理财服务为名的集资活动仍屡打不止。他们通常是以帮助投资人在境外从事期货、外汇、股票等金融投资活动为名,要求客户尽快将资金到账。通过频繁交易使客户失去对自己账户的掌握,如发现客户有疑问或可能遭受调查,立即瓜分投资人资金,逃之夭夭。

      三是借投资墓地获高息及代理转让墓穴类为名的非法集资仍时有发生。其针对对象多为老年人。宣称因土地不断减少,墓地价格越炒越高,并向事主承诺投资墓地后数月即可回本并赚取高利,犯罪分子采取循环诈骗的伎俩,利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对前期购买者给予相应的回报来维持骗局。

      四是利用民间“标会”等传统形式的非法集资仍然存在。在高利驱使下,民间标会出现了恶性膨胀,逐渐被作为一种可以轻易获取高额利息的生财之道。参与标会的人员也从过去主要在亲友之间逐渐扩大到社会层面。现间的部分民间标会已演变为了一种颇具特色的非法集资犯罪形式。

      对这些不同形式的经济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身的甄别能力,谨慎投资。对社会上的投资项目要多渠道、多方位了解,特别要注意一些所谓的“零风险”、“高回报”的集资方式,不要心存幻想,应理性思考和面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带来的风险。盲目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极有可能造成血本无归的悲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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