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李志慧 点击数:1784 更新时间:2016/4/29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news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李志慧、姜泓宇)近日,吉林靖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家住靖宇县的陈某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靖宇县粮库附近路段处,与贾某停在路边的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6.72mg /100ml。案发后,陈某当场赔偿了贾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犯罪,且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6.72mg/100ml,属醉酒程度高,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庭审中认罪悔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靖宇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现在到了上山采野菜的季节,大部分人选择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有的人会在休息时喝酒解乏,认为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醉驾”的范围。所谓“醉驾入刑”是针对所有机动车,包括摩托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摩托车驾驶时只要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 mg/100ml以上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