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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原房主同意转租商铺,转租人赔偿损失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刘伯梅 点击数:1684 更新时间:2015/11/1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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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未经原房主同意转租商铺,转租人赔偿损失〗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 通讯员阿尔曼·扎伊木、刘伯梅报道

        近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转租商铺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份,李某将位于阿瓦提县步行街的一家商铺租给王某,租赁期为两年。王某承租后因生意不好,在数月后未经原房主李某的同意又将该商铺转租给陈某,租赁期为两年。2015年9月给商铺到期后,原房主李某要求收回商铺,但是发现承租人已不是王某,且陈某认为其租赁期未到,拒绝归还该商铺。因此李某将王某、陈某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归还商铺。在庭上被告陈某认为自己与王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自己已经支付完两年的租赁费,现在搬出肯定会给自己造成损失,因此不同意归还。承办法官了解完上述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转租人王某在未经李某的同意将该商铺转租,该行为是无效行为,其损失应当由转租人王某来承担。进过一番调解说理,陈某同意配合李某在2015年11月22日前搬出该商铺,其损失转租人王某也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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