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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钱买房均享有居住权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法讯网作者:-- 点击数:1962 更新时间:2008/8/5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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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共同出钱买房均享有居住权〗的最新评论:

     

     萍乡万先生问:我与父母原来居住的房子拆迁了,我们三人获得一笔补偿款。之前我们借钱买了一套房子,于是我们就用一部分拆迁补偿款偿还了借款。这套房屋是公有住宅,房屋的承租人登记为我。

      现在父母离婚了,我在外地工作,母亲现在居无定所,父亲还有另外一处房子可住,我想让母亲一人住在这套房中。请问我能起诉让父亲腾房吗?

      答: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

      你想让你父亲腾退的房子是你、你父母用三人的房屋拆迁款所买的,所以这处房产应视为你们三人共有。你们三人对这套房屋都享有居住权。

      因此,你要求你父亲腾房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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