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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被Q了吗?
文章来源:新早报 法讯网作者:陈小萍 点击数:11146 更新时间:2009/7/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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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今天,你被Q了吗?〗的最新评论:
                 新早报 记者 陈小萍


       随着网络的发展及社会进步需求,人们诉求于虚拟网络世界的热衷度愈来愈高,甚至把现实寄托在虚拟上,通过一些卡通的表情及真实照片的恶搞达到传达言语的目的,QQ表情采用的照片,除了明星、小孩,更有领导。近年来,这些生动形象的肖像被“流传”后,更多的人不敢再把把私密及自拍照片传到互联网上,生怕某一天也像QQ表情一样被流传及利用。

    今天,你被Q了吗? 今天,你被Q了吗? 1

                明星被恶搞


              恶搞全民化  整你没商量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表达意图不一定要用语言表达,发个简单可爱的表情就可以了。”北京中关村某IT公司白领田恬她认为简单的表情及图片,能最快向网络另一端表达自己的意图。
         调查中,类似田恬用简单QQ表情表达自己意愿的人为数不少。卡通表情随着网络光速发展进程,更多的人不再满足单一线条及色彩的卡通表情,于是最初设计表情的年轻人把思维及眼光瞄准了现实生活照片。这些被恶搞的对象自国家领导到明星再到平民无一幸免。如,在严肃场合网民喜爱用国家领导人在媒体或会议上讲话场景配以诙谐文字达到轻松的效果。而小品明星被恶搞最多的是赵本山及黄宏等,随着传播的广泛,也因此成为民间的热点经典表情。
        张丰是北京某经济学院的大三学生,经贸专业的他热衷计算机网络,自初中起到现在已有8年的“网”史,他经历了互联网从无表情到简单的卡通,再到视觉冲击效果极强的动漫表情这个历程。“法律对这方面没有界限,大家恶搞也是为了愉悦心情”。    

    今天,你被Q了吗? 今天,你被Q了吗?

            赵本山被恶搞          小孩被恶搞         
    担心网上照片被利用恶搞
        “我都不敢把自己的照片放在网上了,怕被一些有居心的人修改照片后传播。”王眉女士对记者说,喜欢旅游的她经常把照片放在网络电子相册上,自上聊天室及用即时聊天工具后发现各种各样真实照片被恶搞后她就没有上传照片了。
        胡嘉对记者说,他认同王眉女士的看法。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把照片备份在QQ空间的,某天不知是那位朋友开玩笑地把他的照片弄成哈哈镜效果,其丑无比还配上不雅的文字。这被恶搞过的照片顿时在校园群里迅速流传,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自尊,虽然恶搞他照片的这个朋友事后向他道歉了,但在胡嘉心里留下了阴影。
    “恶搞别人照片的人不知道他的内心感受是否真的开心,自己开心了有没有考虑到被整的那个人呢?”学生赵早对记者说,记得央视一档关于东北一男孩小胖被恶搞成网络经典QQ表情后,曾经开朗的小胖变得沉没,内心无比地失落及痛苦,“恶搞及传播这个表情的人片刻的开心是否真的对得起良心?”。
              
        是否该立法规范网络环境
        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
    在调查中不少读者认为,无意及故意恶搞严重地损坏了个人名誉,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相关部门应立法追查。
        某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认为,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按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定要符合这样三个要件,才可认定构成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一是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誉、地位、身份受到打击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主要体现为肖像权人就其肖像获取财产利益的可能性减少,这里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2、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这里包含故意和过失)。即摄影活动中确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非法侵他人肖像权的,即可认定有过错。3、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有因果关系必须是摄影者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内在、本质、必然的联系,故QQ表情并没有侵犯肖像权。
        “规范网络秩序及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是大家都该遵守的准则”。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并从事教育心理学工作多年的老教师认为,针对互联网“肖像”名誉这一块的法律空白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制定准则及措施,更好地维护自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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