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高原 点击数:15710 更新时间:2013/8/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
|
“民告官”有形无形干预多
媒体曾用5句话概括“民告官”的现状: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
律师王优银则用四大难来总结“民告官”的现状:立案难,依法管辖难,公正难,违法判决纠错难。
有关数据显示,行政案件在法院受理的全部案件当中比例非常小,约占2%。
“立案难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难点之最,因为不能立案即意味着无法进入司法程序,因而原告只能在若干行政机关(包括信访部门)之间来回奔走。”王优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民告官”涉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后者往往就此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各方关系,律师、法院都在被“协调”之列。
迫于各方面压力,很多律师往往不愿意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马怀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国行政案件长期徘徊在10万到12万件,原告胜诉率不到10%,审判效果和质量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有形无形的方式对行政审判加以干预。”
目前行政诉讼中“民”的胜诉率不足三成,某种程度上就与一些地方政府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干预有很大关系。
不仅是对案件干预,更为极端的是针对法官本身的措施。
媒体报道说,东北某省法院一位行政庭的领导准备到北京出差,还没走到火车站却被紧急叫了回去。原来在此之前该省某基层法院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判决基层政府败诉,当地政府遂以法官涉嫌违纪为由,当地检察机关介入案件调查。政府部门要求上级法院启动再审,否则将进一步采取措施。
最近几年,全国法院系统的案件之中,申诉案件比例为整体案件数量的1%至2%,但行政申诉案件却占到全部申诉案件的19%左右。这类申诉中,行政机关申诉的案件极少,99%的行政案件申诉人都是普通百姓。
“数据说明行政审判的公信力不高,完全成了倒金字塔型。”上述曾在相关座谈会上坦露心迹的资深法官说。
王优银表示,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有些法院在审案过程中偏袒被告、动员原告撤诉、甚至擅自变更被告等不正当行为并不鲜见。
同时,间接诉讼成本过高也受到学者和律师的关注。
虽然行政诉讼的直接成本较低,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诉讼的间接成本过高,“这个成本主要指的是经营环境成本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她举例,比如某企业因发现与其长期打交道的工商局、卫生局、税务局违法而起诉,这些作为监管机构的行政机关,在输了官司后不能正确认识诉讼权利,那么对于作为原告的企业来说,未来的经营环境就会恶化,这就导致行政诉讼的间接成本过高。
如果说执行是法律诉讼的难点,那么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就更是难上加难。
媒体曾报道过全国首例农民状告县政府行政不作为案,法院终审判决县政府履行职责,县政府却作出维持现状的处理决定。这种“作为”无异于“不作为”。无奈之下那位农民只好再次将县政府告上法庭。
由于法院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很多时候“民”即使赢了官司,也难以从“官”那里真正讨回公道。
一位资深法官说,“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初,有的地方判处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最初能达到整体受案数量的60%左右,后来逐步降低,现在包括各种方式,加起来能让行政机关改变的也不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