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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争利是“罪魁祸首”
这些群体性事件一经媒体披露,迅速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地方政府与民夺利”被中国网民认为是“罪魁祸首”。“部分地方政府片面维护企业与自身利益,漠视农民的权利要求与利益诉求,将损害群众利益当做增加企业与政府利益的前提。”中国一位资深评论员魏文彪说。《联合早报》评论说,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忽略了应有的服务职能。比如在公共事业范围内,修路要过路费,建校要集资费,拆迁要劳务费,对治下百姓敲膏吸髓,刮地三尺,所作所为有的甚至比黑帮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2008年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中国查出“以租代征”、开发区擅自设区扩区、未批先用三类违规违法案件3万多件,涉及土地330多万亩。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邱震海建议说,政府应该早日退出市场资源的配置,主要管宏观经济,制定游戏规则,这样才能降低政府的寻租空间。在邱震海主持的《震海听风录》节目中,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权力和经济结合得非常紧密。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说,中国历经十多年的经济腾飞,如今社会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2008年究竟发生了多少群体性事件,官方尚未公布最新的数据。不过三年前的一组数据已经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根据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原因在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这样说道。
不过,纵观今年以来发生的一连串群体性事件,应该说政府已经在试图建立这样的协商机制。以重庆吧运事件为例。事件发生3天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邀请重庆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了出租车行业的诉求和市民代表的意见。薄熙来与重庆“的哥”及市民代表的这次座谈还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新闻网站进行全程直播。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认为,应对群体事件需要新思维,关键是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有效的谈判协商机制,在平等、法制的轨道内解决利益冲突;要把应急能力的建设更多地转化为日常管理能力的加强,比如提升出租车行业协会的地位,促使其健康发育,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使从业人员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合法化、有序化。
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如何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写进了执政党的文件。
“连续几次的群体性事件,政府都是把人放在第一位解决问题。政府开始意识到,公共利益就是大众的利益,哪怕是少数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它也会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的公共利益来对待。”胡百精认为,一个社会最健康的状态就是能够把个体的困境转化为公共问题,大家一起投入智慧和精力进行协商,毕竟社会对抗的成本远远大于社会协商的成本,而最不健康的状态是局部出现问题后,局部去压制。
信息公开成为必须
除了以人为本,另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媒体报道比以往更为及时和公开。
重庆吧运事件在11月3日清晨7时左右爆发,新华社在早上10时许,先后就事件发出《重庆主城区出租车全部停驶》、《重庆市主城区出租车全城罢工,主要四大原因》等报道。内容不仅叙述事件,且更颇具理解罢工司机不满情绪的意味。当天下午4点半,重庆市政府便主动邀请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停运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政府即将采取的处置措施。此后,重庆市政府更是连续召开3次这样的新闻发布会。
敏锐的西方媒体立刻嗅出了其中开放的讯息。路透社评论说,当政府推行扩大社会安全网和同经济低迷作战的政策目标时,增加新闻报道的开放性也将对政府有利。 对此,胡百精非常认同。“大多数矛盾是在时间的迟滞当中发酵的,及时本身就意味着主动。”胡百精说,此前这类信息往往采取“出口转内销”,如果自己的媒体先失声,那么我们将全面处于被动状态。“这是政府部门从‘3·14’拉萨事件,‘5·12’大地震,奥运圣火海外传递受阻事件中所积累下来的经验。”
正如“云南孟连”事件发生后,在现场主持处置工作的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所言:“谣言止于真相。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没有什么可以向公众隐瞒的。”
然而,也有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以陇南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落款为“陇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情况说明函这样表述道:武都城区部分群众上访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信访干部公安干警出面劝导遭一些不法分子殴打致伤,导致60多名干部群众和公安干警受伤。
“一些地方政府有个思维惯性,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就认为一定存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推波助澜,这是不对的。”胡百精认为,政府不能武断下结论,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假如当真存在非法肇事者,要依照法律来处理他。但很多情况下,‘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可能因为利益受到伤害,只不过情绪的反弹更激烈,仅此而已。”
用对话化解对抗
在胡百精看来,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政府面对群体性事件,堵不如疏。“重庆市政府正是采取直接和民间面对面对话的方式,所以才避免了私下上访,激烈对抗。很多问题不是不能解决,很多矛盾也不是已经到了尖锐对立的程度,大部分问题仅仅因为社会情绪无法宣泄,信息暧昧不清,官民对话缺位。开辟新的官民对话渠道,保证它的畅通性,这实际上是非常重要的。”
胡百精认为,应该把对话能力列入公务员工作绩效的考察内容。“具体而言,一个公务员每周有多长时间在和他所‘管辖’的社会公众在对话,这应该成为考核他的一个内容。”
他还建议说,中央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一轮协商,邀请地方政府、媒体、学者参与,一起总结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要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学习应有的经验,然后将其制度化,避免涟漪效应不断发酵。”邱震海则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要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杜绝官员腐败。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知情权,“发生问题时媒体监督将会帮助事件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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