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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百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
文章来源:新京报 法讯网作者:贾鹏 点击数:1820 更新时间:2008/11/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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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北京近百律师联名呼吁律协直选〗的最新评论:

      北京律协换届前夕,一封由35位律师签名的“呼吁书”在网上呈现。

      呼吁书质疑目前的律协服务不够、收支不明,每人每年2500元的会费过高。呼吁以全体律师直选的方式选举律协。

       两个多月来,签名律师已经增至近百位。但这一数量,在全市17000多名律师当中,只占绝对少数。

      北京市司法局称,律师呼吁直选,主要因为对律协服务的期望值与实际有差距。但“直选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完善协会服务体系。”

      “直选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完善协会服务体系。”昨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称。

      他的此番表态,针对的是近期北京市律师界的一件大事:35位律师联名网上发帖,质疑北京市律师协会选举存在缺陷、未尽协会义务等问题,呼吁北京律协实现直选。北京市司法局是北京律师协会的上级主管单位。

      这封题为《顺应历史潮流,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下称“呼吁书”)的出现时间,应该不是巧合。今年年底,北京市律协即将换届选举。

      之后,陆续有律师继续签名。截至目前,签名律师已近百位。

      呼吁书中提出,北京律协在保障律师执业、维护律师权益等方面鲜有作为;同时,律协至今没有合法的章程和选举办法,会费收支也不透明。部分律师认为,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北京律协的成员并非由全体律师直选产生,“难以代表全体律师”。因而,他们呼吁直选。

    “航母”级协会

      在省市一级的行业协会中,北京律协的规模无疑堪称“航母”级别———目前,北京市17000多名从业律师,100%都是律协的会员。

      但在会员李方平的眼中,这个“航母”有些“不太光明正大”。他称,与很多自愿入会的行业协会不同,北京市律协要求的是强制性入会,“并不是每个人都自愿加入”。

      这位也在呼吁书上最早签名的律师介绍,由于律师证每年的年检都需要通过律协,年检费也是向律协缴纳。如果不想加入协会,可以不交钱,但自己的律师证也就没法通过年检,“所以几乎每名律师都是被迫加入的。”

      这一说法得到了数名律师的证实。一名在北京从业7年的律师说,律师证是自己执业时的唯一有效证件,不年检就无法使用,为了继续做律师只能被迫加入律协。

      针对律师们的质疑,董春江表示,之所以律师证年度登记与会费挂钩,是因为律师职业有特殊性,是参与从事司法活动的群体,因此才带有强制性的加入协会。律师证年度登记,也是受司法局委托,符合新《律师法》的规定。

      昨日,记者查询新《律师法》,其中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而在《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则规定,律协的职责之一是,接受政府机关委托,进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

    令人失望的“娘家”

      李方平说,进入协会才发现,这个本该是律师从业者的“娘家”,“太令人失望”。

      呼吁书发起人之一的程海律师对此赞同,他说,去年,他和4位北京律师代理山东沂南一起刑事案件时,其中的3位律师遭到当地警方的非法拘禁。但当他们给北京的律协领导打电话求助时,没有任何回复。

      对于程海所说,北京律协一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的确接到程海当时的电话,但由于他们不在北京辖区内,只能等他们回京之后再做处理。回京后,已要求程海等人来律协登记。此案目前还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所以律协方面无法给予处理。

      程海证实,回京后的确向律协进行过登记。并且,也多次去找过律协,“但律协始终是拖沓,没有给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另据媒体报道,律师秦兵也曾因一起律师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向律协求助未果。最终,他跟几位律师费了很大的力气召集到100人的签名,才使这个案件的二审被判决发回重审。他说,如果律协肯伸出援手,那召集到的就可能是300人的签名,那这个律师可能就被无罪释放了,“让人很伤心”。

    2500元之惑

      根据北京律协的规定,在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每年都必须缴纳会费———律师2500元、律所1万元。“呼吁书”上,对这一规定进行了强烈质疑。

      呼吁书称,律协自行制定的这一年费标准“应当是全国最高的”,其结果导致“律协净资产不必要地大幅增加,2000年经费结余为1000多万元、到2006年底净资产竟达到1.16亿元、现金6300多万元,现在的净资产应当超过了1.5亿元!”

      呼吁书发问:律协是社会团体,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收那么多会费存在那儿干什么?并称过高的收费标准给律师和律所造成很大负担。

      李方平等律师说,北京有17000多名律师,每人都要交会费。并且,由于律协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缺乏合法有效监督,他们不清楚,“这笔大额会费究竟花在了哪里?”

      多名律师说,北京市律协在北二环盖的新办公楼,动用的也是律师会费,“这笔巨大的支出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11月15日和18日,北京律协在网站首页先后贴出了两篇关于会费标准和收支明细的公告。公告称,北京律协现行的会费收取标准,依据的是2000年9月23日第五届市律协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公告中明确,从2001年开始,北京律协在预算中留存购房储备金,目前每年支付2000万元左右用于办公用房的还贷和装修工作。除去这笔支出外,北京律协的日常会费支出可分为三大项,一是用于行业管理和服务会员的费用;二是维持协会日常运营成本的费用;三是代缴全国律协会费。

      董春江表示,北京律协的会费标准都是通过代表大会定的,目前在全国一类城市中只是中等。每年的收支状况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将最后的审计结果告知代表大会。

      《全国律师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必须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各地方协会按定额收缴会费,具体收缴会费的标准和收缴方式由地方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但会费收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律师业务总收入的3%。

      地方律协确定的会费标准,报全国律协备案。

      该章程同时规定,各级律师协会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提交有资格的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

      关于律师“动用会费盖办公楼”的质疑,董春江称,新办公楼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目前司法局已经要求律协制定新楼的使用办法,“新楼是用了会费,但也要让律师们共享。”
    选举程序有问题?

      对于律协的失望和质疑,几位签名律师认为,其根源在于目前的选举程序有问题。

      程海说,多年来,律协都是每50名律师一组选举一名代表,50人以下的小律所就几个合选一名。在人数不足50人的律所选举时,领导经常会让一个大律所配一个小律所,“因为票数过半生效,所以大律所的票数直接决定代表人选,而当选者肯定是这名召集人。”

      程海认为,律协代表的选举缺陷,造成律协的核心成员往往比普通律师更容易获得利益。

      此外,大型国企和证监会在聘请法律顾问和委员时,经常要请北京市律协推荐的律所或律师,一旦聘任佣金不菲。

      对此,北京市律协的工作人员证实,“那些获得律协主要领导职位,能间接得到经济利益的说法,是不了解律协的工作情况。”

      关于程海所说律协选举“大所配小所”之说,董春江予以否认。他称,目前,为了照顾小律所的利益,律协选举有意安排几个小律所一组。现在,律协代表中小律所的人占多数,173个代表60%以上来自小律所。

    直选的争议

      部分律师呼吁,以直选来代替现有的选举程序。他们在呼吁书中甚至起草了律协直选方案。李方平说,直选可以采用网络投票和在每个行政区域设立投票箱,由司法局的工作人员现场监票。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完善律协的职能。

      这让律协很无奈。

      律协一名受访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律协现行的选举办法,就是“直选的一种方式”。

      这名工作人员说,“北京现有律师人数庞大,由这些人直接投票产生候选人,再投票产生会长等职务,并不现实。”他说,律师的独立性很强,北京的律师经常会接一些外地的案子来做,可能随时要离开北京,要实现呼吁书中要求的直选,难度较大。

      董春江说,目前北京律协会员有17000多人,预计明年达到2万人,但北京律协作为唯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让律师参与管理的渠道有限,服务覆盖面也有限,“一个锅盖遮一口锅,现在锅变大了,盖子遮不住了。”

      董春江介绍,北京律协代表的选举制度,在全国走在前面,很多地方由理事选会长,北京则是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从两名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

      根据《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地方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或推选办法由地方律协常务理事会规定。

      董春江说,直选是一种民主意识,但需要成熟的行业治理结构。直选也需要考虑技术问题,律师之间信息了解不对称,相互不了解,最后的结果不一定一致,未必让所有律师满意。

      他介绍,律师对协会的不满,根本在于实际得到的服务与预想中的有差距,目前司法局已经督促律协改进协会的服务性。

      “呼吁直选只是一种途径,但不解决根本问题。”董春江说。

    说法 “许多协会独立化不够”

      昨日,针对部分律师质疑北京律协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业协会研究专家黎军认为,北京律协的现象在全国的行业协会里不是个别现象,根源在于民间化和独立性不完整。

      黎军说,协会的民间化主要体现在选举的自主性,“领导层应该是律师民主选举,不应该是任命式和代表选举。”

      她说,行业协会实际上都是服务者的组织,需要充分体现服务性,但很多协会不愿甚至不知道怎么改变,依赖政府的心理还残留着。

      黎军说,要改变这样的现象,需要不断完善协会的内部法制治理结构,改革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体制。
        记者 贾鹏 吕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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