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学生校园起纠纷 学校救治及时不担责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柳光洪 点击数:12698 更新时间:2006/9/1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学生校园起纠纷 学校救治及时不担责〗的最新评论:

        重庆法制网讯(通讯员 柳光洪)一学生在校园里因玩乒乓球与同学发生纠纷致头部受伤,状告加害者和学校要求共同赔偿。日前,綦江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加害者的监护人赔偿原告4400余元;学校在事件中没有过错且及时进行救治,不承担责任。

      原告欧某系被告綦江某初级中学08级2班学生,被告郑某某系该校08级3班学生。2006年3月16日上午第三节课后原告欧某与被告郑某在该校操场打乒乓球,双方为了争位置发生抓挽,原告将被告郑某按倒在地,被告郑某从地上起来拿起乒乓球拍朝原告头上打去,原告头部被打了一条伤口并有流血,二人随后到了学校德育处找老师解决,学校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并将原告送往门诊部治疗,因伤情无好转,后又在县人民医院、县脑血管防治医院及重庆市中山医院分别进行了治疗。原告的伤情经诊断为:外伤性癫痫,轻型脑伤。原告共用去医疗费用4008.47元、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180元、护理费450元)、交通费150元,被告郑某的监护人垫付医疗费597元。

      法院认为,被告某初级中学根据教学情况制订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教师对各班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及检查。原告遭受的人身损害是被告郑某所造成,学校工作人员在下课后不可能预见双方发生纠纷,发生纠纷后,被告中学及时对原告进行救治,尽到了应尽的保护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中学承担赔偿责任缺乏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被告郑某在与原告的纠纷中致伤原告,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依法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因其系未成年人,其责任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由于原告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依法应减轻被告郑某的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判决如前。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