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因施工粘贴造成瓷砖质量问题买家不付款?休想!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张庆元 点击数:18600 更新时间:2016/8/2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因施工粘贴造成瓷砖质量问题买家不付款?休想!〗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庆元、柴国勇)胡某给神宇公司提供一级品的地板砖,但因该公司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瓷砖粘贴,而导致的质量问题,使验收工程不过关,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向胡某付款,胡某无奈之余只好起诉至法院讨公道。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20日,田某以新疆神宇公司某希望小学项目部的名义与原告胡某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田某购买原告胡某瓷砖预付定金50000元,因田某资金紧张,余下的瓷砖款先欠着原告胡某,等一个月左右田某资金到位再付给原告胡某,余款以欠条为证,原告胡某供给田某80×80的地板砖是一级品,如因施工方粘贴造成的质量问题,造成验收不过关与原告胡某无关,田某在一个月左右(不管资金到不到位),如果不把欠的瓷砖款付给原告胡某后果自负)。协议签订后,原告胡某向田某提供了相应的瓷砖等建筑材料。后期,田某向原告胡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哈密有限责任公司欠胡某买地砖和墙块共合计152570元,去掉压金50000元,还乘拾万零两仟伍佰柒拾元整(102570),经办人田某”。后经原告胡某催要未付,引起诉讼。

        案件审理结果:被告神宇公司与原告胡某签订协议书,从原告胡某处购买瓷砖等建筑材料,尚欠原告胡某货款102570元的事实,有被告神宇公司所属哈密分公司的田某作为经办人出具,并由被告神宇公司所属哈密分公司负责人孙某签字认可的欠条佐证,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被告神宇公司从原告胡某处购买瓷砖等建筑材料并向原告胡某出具欠条后,应及时向原告胡某支付货款,没有及时支付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原告胡某要求被告神宇公司支付货款102570元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该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被告新疆神宇公司向原告胡某支付货款102570元及利息。

    法讯网微信订阅号:法讯独家(fxw_name) QQ/微信:350273444
    法讯网投稿信箱:fxwbjb@qq.com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