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点击TOP(10)  
·丈夫债务,妻子是否共同担责?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息,但债务人仍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人不承认 怎么办
·有了离婚判决书后,还用办离婚证吗
·原告凭借条起诉,被告却否认收到现
·工程项目转包 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该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到拍卖公告瑕疵
·“陷阱取证”获取的证据会得到法院
·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
·非急救转运途中病人死亡,谁之责?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为达成调解减少了利

口头约定利息,借款

网络司法拍卖中,遇

员工参加答谢会中奖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律大讲堂 >> 说法 >> 正文
被判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该开除公职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宗和 点击数:12944 更新时间:2016/8/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被判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该开除公职〗的最新评论:

                  被判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该开除公职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根据工作人员的身份及判处刑罚的种类确定

        一、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三、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六类(个人根据经验分类,不一定科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根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 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六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类):被判处管制、拘役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自2012年9月1日以后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企业员工: 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决定。
    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退休人员:分为三类,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
        一是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根据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的规定,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据此规定,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犯罪,只要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满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费,文件规定的是取消退休费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发退休费及其他待遇。但是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的规定,不给予处分,降低或者取消相应待遇。因此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服刑期满还是可以享受退休费的。
    法律依据:
        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发布日期:2001-2-14
    《湖南省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第24条、第25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二是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从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3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复函》
        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该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三是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关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的答复》
    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所规定的考验期。劳动保险旨在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的基本生活。为了不致影响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职工的生活,我们意见,退休职工在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七、免于刑事处罚、不起诉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但是没有被判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因此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都不是必须开除公职的。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