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点击TOP(10)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1元云购”疑踩中非法博彩红线
·辽宁清原:政府违约被判败诉,却又…
图片文章  

小米再陷“质量门”…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

“1元云购”疑踩中非…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周末 >> 正文
18分钻石变5分 唯品会“发错货”疑云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蔡长春 点击数:13250 更新时间:2015/3/1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18分钻石变5分 唯品会“发错货”疑云〗的最新评论:

     消费者或可得三倍赔偿

         那么,如果平台真不能免责,作为消费者又应当获得怎样的赔偿呢?

        葛友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商家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商家将有权申请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但是即便合同变更或撤销,有过错的一方仍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向海龙认为,结合本案而言,唯品会实际销售的产品与所宣传的产品存在不一致,首先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据最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唯品会的行为可能已涉嫌欺诈,如经工商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欺诈,则应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向海龙进一步指出,交易欺诈是消费者保护法所明确禁止的行为,为强化规范经营和保障消费者权益,该法明确了经营者欺诈交易后三倍赔偿消费者的惩罚性责任制度。

        朱传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商家与消费者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双方即订立了买卖合同,标的物为18分的吊坠,现在发成了5分吊坠,就是交付错误,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换也是合理合法,作为诚信的商家理应给以退换。

        此外,朱传炉还表示,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商家如果涉嫌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认定本次商家涉嫌欺诈,还需要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

        法治周末记者就相关赔偿问题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询问,不过截至发稿,对方并未予以回应。

        朱传炉最后表示,诚信问题一直制约着网购的发展,网购消费要成为消费者值得信赖的消费方式,需要企业自身、第三方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各方共同努力:作为企业自身,诚信经营是根本,如果消费者总是在网购中受损,迟早会放弃网购,最终受伤害的必然是商家;作为第三方平台,应加强监督力度,发生售假欺诈行为,应及时给以排除,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而不应该被商家绑架,协助商家一起欺诈消费者,否则平台将没有生存的空间;作为监管部门,则应该积极履行其行政义务,发生售假欺诈消费者应及时依法给以处理,处罚涉事商家及第三方平台,当然也应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平台发展并为第三方平台提供良好服务。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