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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刚向记者指认,清原县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提供给他的四间商业用房,其中三间后门被堵死。 曹天健 摄
原题:政府部门承认违约 又把责任推给开发商
辽宁清原:外地夫妻遭遇产权置换“黑洞”
当地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事实上,周文刚反映的问题要解决并不难,因为截至目前,开发商方面的房源仍很充足,开发商甚至为了应付“不时之需”,在一、二楼留出了部分商业用房用于“协调”各方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主管部门的征收中心是否真心为周文刚这样的老百姓主持正义
法治周末记者 曹天健 发自辽宁抚顺
1月6日,节气小寒。地处辽宁东部山区的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的气温低至零下20℃。
瑟瑟寒风中,周文刚裹紧大衣,匆匆走过清原县清原镇的街头,眼前拔地而起的12层金墅家园商住楼让他心头一阵阵发紧。
周文刚是江苏泰州人,30年前,20岁的他和同乡来到清原,从干装修起家,凭着精致的手艺和吃苦耐劳,历经多年打拼,拥有了自己的一份产业,同时,也成了当地的“知名人士”。直到今天,提到“大周”,清原县城的许多机关干部和居民都不陌生——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曾是周装修公司的客户。而事实上,在清原生活了30年的周文刚和妻子刘春林从当年的打工仔、打工妹变成了现在的打工叔、打工婶,已经完全融入了当地,他们的儿子在清原出生并长大,他们早把自己当成了清原人。
2012年,清原县政府启动了该县中药厂所在的D7地块的旧城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该地块将建设总面积达上万平方米的金墅家园商住楼项目。为征收房产所有人周文刚、刘春林、李建华等在该地块的原商业用房,县政府所属的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在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分别与周文刚、刘春林、李建华等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产权置换)》(以下简称征房协议书)。协议书对产权置换房屋的户型、朝向(包括是否南北通透)、面积、间数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按理说,协议签了,只待新的商住楼建成竣工,双方履行协议内容便是顺理成章之事。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2015年,随着金墅家园商住楼建成交付,周文刚等意外发现,因该商住楼并未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建设,事实上单方改变了协议内容,造成双方签订的协议难以履行——比如,按协议约定本该南北通透的一楼商业用房后门被堵死,原因是开发商在此建了电梯通道或步行梯;按协议约定本应给予产权置换的二楼12间商业用房强行变为8间,且面积严重缩水……问题不一而足。周文刚等人认为,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原因是县征收中心失职、渎职造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文刚等多次找县里有关部门和县领导反映,但至今事情没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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