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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公开曝光全市10件土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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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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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公开曝光全市10件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文章来源:丽水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佚名 点击数:18034 更新时间:2016/6/30 文章录入:麦莎    责任编辑:zj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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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丽水:公开曝光全市10件土地违法典型案件〗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丽水6月30日讯 近年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无违建”县市创建工作部署,严格规范执法,从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个人和单位受利益驱使,非法占地,顶风违建。根据全省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总体部署,日前,市国土局对违法用地依法处置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并对全市依法依规查处的10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1.莲都区青林村村委非法占用土地案

     

      案情介绍:莲都区青林村村委于20021223日依法审批使用临时土地1公顷,使用期限两年,到期后未依法拆除复耕。后经查,该地块总占地面积9839.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6007平方米,均为单层简易结构。

     

      处置情况:201655日,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莲都区人民政府及相关所属部门对位于岩泉街道青林村土名:黄桥弄地块的到期未归还复耕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目前,违法建筑已全部拆平,拆后清理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2.龙泉市查田镇溪口村(土名:石玄上淤)地块非法占用土地案

     

      案情介绍:龙泉市金裕竹木制品厂、龙泉市查田奇伟竹木制品厂、龙泉市兴信木材加工厂、龙泉市君君竹木加工厂、龙泉市双丰竹木制品厂,分别于20072008年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搭建厂房,共占用土地40.47(其中基本农田2.5亩,未利用地(滩涂)31.8亩,建设用地6.17),擅自搭建违法建筑面积13356.65平方米。

     

      处置情况:201573日龙泉市政府组织相关所属部门,对该地块进行拆除,目前,该地块已清理完毕。

     

      3.青田县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案情介绍:青田县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青田县高市乡练岙村非法占用3319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开门红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仓库。经核实,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为3319平方米(农用地1231平方米,建设用地2088平方米)。

     

      处置情况:青田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3319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以罚款,罚款额33190元。

     

      4.缙云县壶镇镇春洪平面磨加工厂等11家企业非法占地案

     

      案情介绍:2005年,缙云县壶镇镇南顿村土名“文昌阁下”一块土地因公路修建被用作临时搅拌场。2011年,该地块被该村出租给多家机械零件加工小企业。该地块涉及面积45亩,属独立工矿用地。

     

      处置情况:201666日,缙云县、壶镇镇政府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未处置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该地块违法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5.遂昌县新路湾镇胡家村胡火胜户非法占用土地案

     

      案情介绍:20028月,遂昌县新路湾镇胡家村村民胡火胜非法占用新路湾镇胡家村土地建造养殖场。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1698.33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1234.33平方米、基本农田464平方米。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砖混建筑物1345.43平方米。

     

      处置情况: 2016512日,遂昌县国土资源局联合环保、建设、农业等部门对当事人胡火胜非法占用土地案进行了联合执法。529日,当事人胡火胜已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6.松阳县水南街道塘寮村非法买卖土地案

     

      案情介绍:2011108日,竹源乡黄庄村村民王子红等6人与西屏镇塘寮村第四村民小组(第四生产队)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取得坐落在西屏镇塘寮村“杏花地”的土地(耕地)1106.5平方米。同月王子红等6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该地块动工建设住宅。经现场勘测,现已建成砖混结构四层住宅6幢,建筑占地面积1045.5平方米,建筑面积4182平方米。

     

      处置情况:20135月,松阳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三改一拆”办公室、城建、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对水南街道塘寮村64层以上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7.景宁县交通运输局非法占地案

     

      案情介绍: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于2011年开始,在景宁县52省道岚头岭段公路、景宁县汇田大桥至溪口段公路、景宁县交叶线公路工程改建以及鹤溪街道金山洋桥建设过程中,非法占用红星街道岭北村、英川镇英川村和鸬鹚乡茶亭村、鹤溪街道张村村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用于交通运输项目的建设。非法占地总面积为13412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3270平方米,非法占地新建建筑面积12341平方米。

     

      处置情况: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对4处非法占地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县交通运输局退还非法占用的1341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341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3412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5元处罚,合计人民币335300元。

     

      8.庆元县淤上乡淤上村夏华平非法占地案例

     

      案情介绍:201210月,夏华平(后更名为庆元县棋锐竹木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养猪场名义擅自在淤上乡淤上村桥头湖的耕地上建厂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3161.1平方米,建筑面积1683.8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处置情况:20132月庆元县国土资源局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20137月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01666日庆元县政府组织相关所属部门,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到位。

     

      9.云和县盛昌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案情介绍:云和县盛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45月未经批准,在云和县元和街道云坛村占用集体土地用于砂石料加工以及堆放场地,非法占地总面积为3109.6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3109.6平方米,堆放场地2760平方米,占地新建建筑面积121.5平方米,简易棚115.8平方米,机器设备占地112.3平方米。

     

      处置情况:云和县国土局于20146月对其立案,并在201412月申请法院执行, 20161月由属地街道牵头,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该砂石料加工场强制拆除。

     

      10.莲都区大港头镇大港头村村民王向根非法占用土地案 

     

      案情介绍:莲都区大港头镇大港头村村民王向根于20056月开始,非法占用大港头镇大港头村集体土地,用于搭建仓库。非法占地总面积为236.6平方米。

     

      处置情况:201626日组织大港头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莲都区土地执法监察二大队队员对该处违章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现已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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