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4月8日晨,一名来自江苏泗洪的产妇在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生产过程中,不幸身亡。但是围绕身亡原因,家属方和医院方说法有很大差异。
据家属方介绍,4月6日大约9点多的时候,产妇被家人送入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后进行各项检查均无异常。8日早上9点多,产妇进入产房进行产检,同样检查一切正常后,产妇被推进手术室,准备生孩子。10点多时,医生通知家属送水进产房给孕妇喝,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给产妇挂催产素。11点多时家人又一次送吃的进产房,12点多通知家属送小孩包被进产房。在此之间家属从未见到产妇一面。下午2点多,医生告知家属孩子已经没了,只能全力抢救大人,并且说大人快保不住了。抢救到大约4点,医生通知家属产妇已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对于在抢救过程中所用的药物,如何抢救等都没有与家属作过任何沟通和说明。
关于产妇死亡的原因,院方也没有人出来给家属一个解释。下午6点10分左右,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院方才允许部分家属进去看望产妇。在家属见到产妇时,产妇的耳根和面部均已发紫,并口吐白沫。之后院方也没人出来商量解决此事。
下午6点40分左右,家属强行冲进产房,发现产妇已被转移,去向不明,而产房内却出现了20多名警察拦住家属。对于产妇被转移的事院方说是警方转移的,警方说是医院转移的,互相推诿。没有一方出来承担责任,解释原因。
在晚上10点半左右,应院方要求,家属方同意与院方商谈寻求解决办法。但是在商谈的过程中,院方一直保持沉默,不愿意提供产妇进入产房后的所有视频,包括生产过程和被转移的视频。也没有就产妇的死因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直到4月9日凌晨2点30分,院方都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商谈也无果而终。产妇的家人们沉浸在无比悲愤的心情之中。
每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医院的反应就是推诿沉默,然后转移尸体,接着伴随大批警察的出现和抓人,这一连贯的组合拳,到底是彰显了某些利益共同体配合的默契,还是对人民生命健康的漠视?
孕妇虽死,天理昭彰!强烈期待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和常州市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孕妇家属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