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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搁浅”始末
作者:刘伟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2221  更新时间:2006/8/14 8:28:23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李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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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拍卖后,林业局并没有详细解释拍卖具体方案,原本打算8月10日在网站上公示,涵盖拍卖的具体地域、竞标价格折算公式、猎物捆绑形式等细节。

    “我们一直都在为此事做准备,并早早就通知国外客户,”另一家拥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10万元的保证金都已上交”。

    “后来一直没有公示。”他有些遗憾。对于参与竞拍的代理机构而言,没有公示,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准备拍卖的详细策略,也无法预计拍卖方式。

    10日下午,王维胜解释说,林业局的想法是,12日下午到成都后再和四家代理机构召开拍卖前的准备会议。“会议上就会公布拍卖的方案,竞标的方式。”

    他和几位林业局人士均表示,12日要去成都。

    事情在次日突然发生变化。11日上午,林业局紧急约见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宣布,原先安排的13日国际狩猎拍卖会推迟。

    “不拍卖不行了”

    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曹清尧解释推迟原因时表示,国人对狩猎权拍卖的看法很多,为慎重起见,有必要再听听各方意见。

    “因为这个事情(狩猎)此前没有公布,只是内部掌握,社会上了解得少。现在公布了,关注程度高了,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也很正常。”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的副司长王伟说。

    实际上,从1985年左右,野生动物狩猎在我国已经开展。

    林业局的资料显示,从1984年我国在黑龙江建成第一个国际狩猎场到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总共25个国际狩猎场,狩猎物种涉及盘羊、岩羊、马鹿、扭角羚、野牦牛等十几种野生动物。

    而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这种情况下,走关系的就比较多。”林业局一名高级技术人员说。

    目前,我国可以代理该项业务的“申请人”有四家,即参与本次竞标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王维胜介绍说,要取得代理权,必须有野生动物方面专业的资质,具有相应的渠道。

    “这个资质由国家林业局来认可,这是一种行政许可,许可的过程中有相应的条件,需要具备专业的人才,国际上有业务来往等等。”他说。

    此外,对于狩猎猎物的价格也是采取行政定价的方式。记者从林业局了解到,1997年林业局曾下发通知,为具体的野生动物狩猎定价。

    “一只盘羊最高价为12000美元,羚牛11000美元,岩羊9000美元,等等。”王维胜介绍说,1997年后基本都是这个价格,只有个别有变动。

    “价格是强制性的,法规授权林业局有这个定价的权力。”他介绍,林业局定价时参照了国际上的情况。”

    记者在对以上四家旅行社的采访证实,目前他们所执行的猎物价格标准,正是1997年林业局下发的价格表的标准,“具体正是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制定的”。

    以上信息拍卖前一直在林业部、代理机构之间传递,公众所知甚少。但2003年,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成为拍卖会的法律依据。

    其中第53条规定,属于限制自然资源的利用,应采取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第74条规定还定下罚则,应该拍卖而没有拍卖,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

    “不拍卖不行了,传统的行政审批是违法行为。”王伟说,“但公众的关注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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