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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信访多年的钉子户给省领导的一封泣血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王火平 点击数:11545 更新时间:2008/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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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福建三明市:信访多年的钉子户给省领导的一封泣血书〗的最新评论:
      仅仅是小感冒的治疗,医院竟然向患者开出5万元人民币的收费发票,而且拒绝给患者用药清单。医院乱收费又不给患者用药知情权并且还篡改患者病历,此严重侵权事件到底是谁来管呢?今求助您为构建和谐社会帮我维权调查!
      信访多年的钉子户给省领导的一封泣血书
      福建三明市的王火平只因小感冒到永安市立医院治疗,没有想到仅这一次治疗的医药费发票竟然要价30093.51元,该发票经市卫生局核实后并书面证明这30093.51元的用药发票是真实有效的收费发票。而法院判决认定这一次治疗的实际费用仅只是9115.5元,且患者病历医嘱统计用药总价也不足九千元。这证据已证明市立医院确实存在乱收费两万多元的事实。可是市卫生局和物价局均认为不是他们所管辖的事情,他们为何就不能管管吧?信访也不给予回复。
      关于永安市立医院乱收费的这张用药发票,律师持该发票到医院不同的电脑上分别三次打印,竟然三次打印出三种不同的用药总清单,哪一份是真实的用药总清单呢?医院电脑机房人员解释说“已有人改过用药清单程序。”更奇怪是这用药总单上全是无证医生程前一人的签名,甚至在急救病历上的长短期医嘱及短期医嘱的记录签名也全是这一位无证医生程前独自一人的签名。由此,证明市立医院的程前确实存在非法行医乱用药乱收费且又有篡改用药等证据的行为。面对无证医生的这一犯罪的行为市卫生局是否应该调查应该管管呢?在上述证据和事实均已十份清楚之下,市卫生局为什么始终不能给予犯罪分子查处也不给予受害人信访回复?尤其是法院竟然判决患者为败诉。
      因为程前的非法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受害人只是投诉实习生程前无证独立非法行医乱开药害人。我们从医院提交出来的病历来看,该病历上的长期医嘱记录到短期用药医嘱记录全是程前一人的签名,该病历上从主治医生查房的记录到化验诊疗书等等全部也是程前独自一人的签名,甚至电脑清单记录上也是程前一人开药处方的签名。由于程前存在非法独立行医乱用药剂而导致患者受害失去了一条生命。正是如此,实习生程前才开始向患者隐瞒治疗情况,并且不给患者每日用药清单。市立医院领导也认为他属于个人行为。因此,死者家属向市卫生局投诉无证医生个人的犯罪行为。可是没想到市卫生局却始终认为程前无证行医是医院的职务行为,它不是个人行为,公然袒护无证医生害人的行为,市卫生局始终不帮助患者实现用每日药知情权,一直没有对犯罪分子个人进行过一次行政处罚,尤其是还允许无证医生程前继续天天在医院内无证非法行医乱开药害人。其责任到底谁来负责?
      在患者用药知情权方面,受害人及代理律师手持患者的用药发票向市卫生局无数次地申请要求调取患者住院的每日用药清单和处方,没想到患者185天的住院,医院至今只提交出两天的每日电脑用药清单(上有医院印章),其说明医院电脑内确实存有每日用药清单。正因为这些用药清单与用错药害人案有着紧密的关系,而医院又害怕被记者曝光,由此市立医院始终拒绝给患者剩余183天的每日用药清单。市立医院始终是公开拒绝举证,不给患者用药知情权,并且还公然驱赶新闻记者的调查(请参见记者报道的文章)。面对医院这样的行为市卫生局为何不能管管吗?
      后来,此案经多位正义记者的帮助,并且在《民主与法制》、《福建日报》和《福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又加上市领导的批示之下,没有想到市卫生局对此事件仍是视而不见,始终坚持不给调查并拒绝帮助患者调取每日用药清单,并且仍然认为无证医生错药害人不是我卫生局所管辖的事。由此死者家属及代理律师继续多次向永安法院和市卫生局分别递交了两份书面申请书:一份要求依法调取患者的每日用药清单,要求实现患者用药知情权。另一份是申请要求对这份9115.5元的假病历进行真假病历的司法鉴定(含字迹生成时间的鉴定)。
    患者代理律师申请的这两份书面申请书,其本来就是法律赋予患者最基本的权利,而且这两个申请的内容事对法院和市卫生局来说是最简单且又易办到的事情。但是,没想到主审法官和市卫生局在分别收到这两份书面申请书之后,两家竟然相互推托起来,他们都认为调取用药证据及真假病历鉴定不是本单位的所管辖的事情。由此死者家属向市人大和市卫生局天天信访,信访要求依法实现法律赋予公民的这两个申请的权利,天天信访致使死者家属成了三明市典型的信访钉子户。最后,法院在没有调取到用药等证据及没有对病历真假鉴定的情况之下,竟然判决患者败诉,为此死者家属对判决表示一万个不服,继续申诉。而市卫生局还仍然不调查不回复,继续让这位无证的实习医生天天在医院内独立行医为患者开药治病。
      法院判决之后,受害人继续向市卫生局书面信访:1、要求凭住院发票调取医院的每日用药清单;2、申请卫生局组织或委托对病历真假进行鉴定;3、要求依法严惩非法行医乱用药乱收费的犯罪分子。可是市卫生局面对患者信访及投诉问题仍始终是拒绝调查也不给予信访回复。令人气愤是竟然还帮助犯罪分子剥夺法律赋予患者的用药知情权,回复假证“当时王火平住院当天有给过患者用药清单,因此现在要求就不给再了。”并且剥夺患者申请鉴定的权利。市卫生局明显存在袒护犯罪分子的行为,害的外商也跑光。市卫生局的行为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呢?为什么非要“强逼迫”受害人去学拉登,一些领导如此破坏构建我们和谐社会的犯罪行为到底是由谁来负责?
      因为主审法官与被告医院领导是亲兄弟的关系,由此,主审法官面对拒绝举证的医院始终不能给出判决,故意拖延至超过审限。因此受害人信访要求法官回避却得到的是驳回。在事实证据面前及医院已确实为拒绝举证的情况之下,主审法官竟然最后判决患者为败诉。为此永安市民众对此无不义愤填膺,网络上点评回贴创论坛第一位,有数位律师代理后都对此判决表示愤怒。
      患者王火平是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员死后,王火平的家属始终也相信党相信人民政府,能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依法为民办案,绝对不会放跑一个犯罪分子。因此受害人也坚信通过司法鉴定最终能还民权一个公道,还民生一个天理!由此希望人民法院或市卫生局的领导能给受害人有一次鉴定的机会吧!帮助早日给批示医院病历真假问题的司法鉴定,同时希望能早日帮助患者实现用药知情权。恳请一些领导不要为了袒护犯罪分子一个人而去剥夺患者的权利且去破坏卷宗上的证据,去践踏我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去践踏一位优秀共产党员全家幸福的生活。
      信访人(死者家属)恳求有关监察部门和领导能以一颗同情之心,观注此案审理中的证据问题,希望您能速来依法救救受害者一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为我们永安市民能构建和谐社会办一件好事。请不给再给受害人的家庭雪上加霜了。希望司法部门和卫生部门能早日对真假病历进行鉴定,给死者共产党员王火平一个公正的说法。
    http://gzs2.tougao.com/amhx/list.asp?id=580 网上参见《福建日报》的记者现场所报道
    http://www.xutao.com/bbs/posts/list/0/9890.page#123865 判决书下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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