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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黄林乾,系来自温州的投资商人,在江西上饶投资做生意,后因投资转产,将自有的二节铁路槽罐车转让江西省上饶市的企业,但在转让中却发生由上饶市信州法院及法官郑沪平进行司法“造假”来坑害本人,简单情况如下:
因当地强买强卖,无奈之下,双方达成协议,以38万元将槽车转让给对方,可是对方只付我30万元,还欠我8万元,对方为了非法侵占该8万元债务,却先行向信州法院起诉,说我不办过户手续,要求我赔偿16万元损失,本身还欠我8万,还要我赔16万元给对方,所以信州法院及法官郑沪平进行有意混淆,本来可以查清的事实真相,采取避实就虚、偷换概念,颠倒顺序、断章取义、杜撰损失等手段,进行颠倒黑白的司法造假。
现在将我唯一的100多万元房子,以42万元拍卖掉,我上有父母84岁,下有妻儿,不管我家人的死活,被违法人强取豪夺,本案真实事实非常明确,就这样司法造假案和枉法执行中,以“法”豪夺。
本人只能求助上级执法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反明真相,维护司法公正,本人对此表示非常感激!
此致
反映人:黄林乾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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