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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科律师: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admin 点击数:114734 更新时间:2005/7/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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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天科律师: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的最新评论:

      李天科是重庆市开县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男,汉族,45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5年从开县农机局调入开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86年9月在原开县法律顾问处作执业律师,1993年在开县第二律师事务所执业,1999年在开县华兴律师事务所执业,2002年5月在开县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执业。从事律师17年,李天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作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李天科先后为78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近9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执业中,他将勤恳敬业,正直诚信作为工作和为人的基本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突出的律师业绩,赢得了业内同行的好评和当事人的赞誉。该同志多年来被评为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
        以追求公正为己任 
        李天科认为律师是以呼唤公正、伸张正义、维护法制为使命,为此,他把追求公正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在执业中,他注重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每一件受理的案件均能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2001年,李天科被指定受理了刘先万涉嫌投毒杀人案的辨护委托,在与被告人接触中,他发现被告人的智力上有明显障碍,不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为了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他深入到被告的住所地--开县临江镇白岩村进入了为期五天的调查取证,经过对20余位当地村民取证,获得了大量有关被告人幼年因意外事故导致脑外伤,引发脑实质损伤发育缺陷的证据。结合这些证据,他及时制作了请求对被告人智力进行司法鉴定的法律意见书,两次到市检察院渝二分院起诉处与公诉人交换意见,分析证据,获得了公诉机关的采纳,经过司法鉴定,由于被告人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该案被公诉机关撤销,当事人被无罪释放。结案后,被告人的亲属和当地村民为李律师敲锣打鼓送上了一面题为"伸张正义,秉公办案"的锦旗。又如他在受理重庆市开县拍卖行涉税犯罪一案中,向侦办该案的开县公安局提出涉税案件应先经税务机关定性,构成犯罪的再由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未经税务机关立案审查定性,公安机关无权直接立案的法律意见书,被侦查机关采纳。执业以来,经他严谨的辩护,有16名被告获从轻改判或免予处罚,有4名被告获改变定性的从轻处理。他通过辛勤的工作,充分地维护了法律正义。
         以勤恳敬业为宗旨 
        李天科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信守求真务实,兢兢业业的工作准则,对当事人委托的案件总是倾其全力,千方百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2002年,重庆开县竹溪镇大湾村外出打工者陈代军在深圳务工时不幸因工伤导致胸椎粉碎性骨折,高位截瘫,用工方对其高额的医疗费和赔偿费不予理赔。当事人的亲属多方求助无果后,抱着一线希望找到了李天科律师,他奔赴深圳,运用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处理工伤事故案件的娴熟技能,找用工方谈判,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取得联系,请求他们的帮助,经过历时半个多月的努力,终于使用工方与伤者达成了给付医疗费58万元,伤残补助等费10万元的和解协议。当事人及其亲属拿到赔偿款后感动的泣不成声,连声向李律师感谢。
         以正直诚信为根本 
        李天科律师为人正直和讲诚信是业内所公认的。他敢做敢当,不畏权势,无论对人对事,他都坦坦荡荡,干干净净,不欺不瞒。凡是当事人来所咨询法律事项,他都不厌其烦,耐心解答,不管所受理案件标的额大小,他都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并告诉他们该如何处理,该如何节省费用。不能办好,则首先明确告知,有的同行,对他这一行为不理解,甚至误解,认为他沽名钓誉或者傻冒,也有的当事人认为他不肯帮忙。但他自己始终认为实事求是他做人的基本原则,做好律师首先必须学会做好人,不能以短期利益而损人损己。这就样,时间长了,别人都能理解了,也更加敬佩他的为人。正因为李天科律师的这种“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的做人做事的品质,为他赢得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尊重和赞誉。
     

     推荐单位:重庆市开县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 

     审核单位:重庆市开县司法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该文为推荐李天科为全国优秀律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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