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特约评论员 孙金栋
为贪官建个博物馆怎么样?而且欲建“百强贪官”,近日,这个话题在网络微博里高速传播。26日,发博者大邑建川博物馆馆长樊建川证实:“国内各地各级纪委都在办贪官展览,但还没有一个博物馆,建贪官博物馆很有必有。”樊建川说,截至昨日他已收到不少博友反馈,其中有建议,也有担忧。(3月27日四川在线)
笔者只能肯定,建个“贪官博物馆”对社会具有教育意义。但是,从内容到冠名都存在致命伤。从内容看,百强以何标准衡量?如果以官员级别最高者入选,以贪污金额最多者入选,以手段最阴险者入选,以年龄最大、最小者入选,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可能象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那样,成为已经过去、不再变化的一个静止点。因此,这个“百强”之最只能是相对而言,新的百强随时在产生,百强纪录将被不断刷新,“百强贪官”最终成为名不符实。
从冠名看更不确切,“百强贪官”强在何处?从本质上说,他们都是纸老虎。得势、得志、在位时,一个个貌似强大,呼风唤雨,猖狂之极。一旦败露,就成了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成了人民的阶下囚,或者受到极刑严惩成为历史的罪人,他们强在何处?真正强大的永远是人民,永远是代表正义的法律。说是“百强”,只能是“百腐”“百丑”。以“百强贪官”冠名值得商榷。
再说,冠以博物馆,那至少要有物(赃物、物证)可博,有些赃物为稀世珍宝,有些物证具有国家秘级,有些赃物为固定资产具有不可移动性,很可能博物馆达不到博物的效果。因此,它有许多致命伤和不可行之处,笔者给发起者泼一盆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