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新华社评“北极鲶鱼”事件:退休不
·从“遮羞墙”到“刷白墙”,形式主
·心术不正的“乱谈”终会沦为笑谈
·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清廉之风
·正风利剑需持续高悬
·摒弃形式主义,留“痕”更留“心”
·干部下沉以“真”为要
·法讯时评:守住政德,才能执政为民
点击TOP(10)  
·新华社评“北极鲶鱼”事件:退休不
·从“遮羞墙”到“刷白墙”,形式主
·心术不正的“乱谈”终会沦为笑谈
·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清廉之风
·正风利剑需持续高悬
·摒弃形式主义,留“痕”更留“心”
·干部下沉以“真”为要
·法讯时评:守住政德,才能执政为民
·警察执法要有力度,但更要保证温度
·别再用打击谣言的旗号来掩盖真相了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网传今年高考零分作

在押人员嫖娼,执法

老汉绑假炸弹讨赡养

“两月内换完课桌”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杂谈 >> 时评 >> 正文
“飞天”茅台不该出现副总“飞天”的怪现象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龙继辉 点击数:16293 更新时间:2015/7/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飞天”茅台不该出现副总“飞天”的怪现象〗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龙继辉

         7月13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公司将新增5位副总经理,至此其副总经理人数达到创纪录的11位,遥遥领先同行企业。(7月20日《长江商报》)

        这次贵州茅台大规模增设副总,有点像贵州茅台的系列产品“飞天茅台”一样一飞冲天,呈现出让人难于置信的副总“飞天”怪现象。

        其实,副总人数创纪录领先同行并不可怕,毕竟全国总有一家企业副总人数会“登泰山而小天下”。但是,可怕的是贵州茅台这次副总人数“勇冠三军”,是在一系列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虽然董事会临时扩大副总的行为有修改章程的董事会决议“保驾护航”,由董事会决定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内“公司设副总经理四至六名”修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不过,这个董事会决议的违法违规性还是较为清晰可见的。

        首先,董事会无权修改公司章程,这是这次贵州茅台增选副总的最大“硬伤”,也是被网友广泛诟病的主要原因之所在。《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公司章程……”,所以,这次贵州茅台公司由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明显是董事会的滥用权力行为,是董事会越权履行了股东会职权的乱作为,因而是无效的决策行为。

        其次,贵州茅台修改公司章程的内容明显不具体、不适当。贵州茅台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内“公司设副总经理四至六名”修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这样一修改,仿佛对副总的人数规定得“天衣无缝”,进可攻,退可守,其实这正触犯了《公司法》的大忌。“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的规定,太过原则,太过模糊,在全国恐怕都是独一无二的“奇葩”创举吧?试问,既然“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那么,可以设13亿个副总经理吗?虽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副总经理的人数上限,但作为明确具体规定公司发展“路线图”的《公司章程》,副总经理设立的个数必须具有具体性、可操作性。

        这次贵州茅台大规模增设副总,与全国精简机构和国企高管减薪的时代背景是背道而驰的。大规模增设副总,无疑会加重贵州茅台负重前行的巨大压力,甚至出现举步维艰的发展局面都绝不是没有可能。一是随着反“四风”的持续发力,作为高档白酒独领风骚的贵州茅台正面临四面楚歌的发展困境,精简副总才不失为治愈的一剂“灵丹妙药”。至少大规模增设副总,不是对症下药的应有之义。二是国家经济下行压力的负面影响,对贵州茅台发展已然大大不利,再大规模增设副总,无疑会让贵州茅台的发展雪山加霜。三是增加了巨大的成本支出,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合法权益。贵州茅台副总经理“扩军”一倍,贵州茅台高管人员年薪更可能高达2107万元,股东权益受损是必然的。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针对这一违法违规现象,必须严肃整改,以儆效尤。一是国资委要加强监管,主动作为,让这一闹剧早早“下课”,不让国有资产白白受损。由于贵州茅台有国有股的存在,因此,国资委必须确保国有股保值增值。二是贵州茅台股东会应主动行使纠错权。改变董事会的错误决策,让贵州茅台严格在《公司法》的规范约束下依法经营,提质增效,让“飞天”茅台沿着法制经济的正确轨道上阔步前进,直上“九天揽月”,谱写贵州茅台新的“凤凰传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