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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陈霄 点击数:14110 更新时间:2013/8/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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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院怎么设?
行政审判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这一点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已达成高度共识,但到底如何改,至今没有统一方案。
姜明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大约半年前受邀参加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修法研讨会,也参加过最高法院组织的专家研讨会,其中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是争议最大的两个问题之一。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备受重视。此前除最高法院拟定了修订建议稿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行政法学者也都提交了专家建议稿。
针对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姜明安说,目前提出来的方案有三种,一是提级审判,取消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收至中级法院;二是交叉审判,异地审理行政案件;第三种方案就是设立行政法院。
“最终立法者会采用哪种方案,现在真的很难说。我的主张是提级审判,之前最高法院的建议稿也是这种方案。”姜明安坦言,还有两个多月草案才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现在修订的进展他并不知情。
姜明安认为,设立行政法院,最大的好处是可以突破地方干预。“但是光改行政诉讼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也会受到干预,又怎么办?”
陈有西当年提供的方案和今日耿宝建法官的方案都指向了与法国行政法院完全不同的出路——将行政法院设于最高法院之下。
“行政法院不作为独立的系统,仍隶属于最高法院系统,这样不需要修改宪法、也不需要修改法院组织法,这样难度就小了很多,这种方案的可行性难说。”姜明安分析。
杨建顺认为,这样的方案“换汤不换药”,无法解决审判独立不受干扰的问题:“与其这样,还不如在现有的框架内做些调整,提级审判或者交叉审判,比设立行政法院更可行。”
姜明安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也反对仍然按照现有行政级别、行政区域来设立行政法院,这样的设置没有用,对老百姓而言也没有意义。“真的要搞,行政法院的人财物都脱离地方,要么进入全国人大预算,要么由最高法院拨付。”
“我想,如果是这种彻底地脱离行政区域的设立行政法院构建方案,绝大多数学者是赞成的。”姜明安说。
杨建顺也表示,他并不是反对设立行政法院,而是反对在目前缺乏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匆匆忙忙地实施这项突破性大、难度高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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