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世间发明多,那有贪官“发明”多:前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卢锦洪涉嫌受贿人民币100多万元,却表示,有些收了钱但他没有为送钱人谋取利益,因此不属于受贿。有评论讽刺,要推广他的“贪赃不枉法”理论。(8月3日荆楚网)
今又涌现出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标榜:“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此“温和腐败”被评论为“温和一刀”。(8月4日《检察日报》)
其实,贪官利用公权收人钱财是永恒的普遍现象。有时收人钱财,没有为人谋利,只是暂时特殊现象。可能他东窗事发时,还没有来得及为人谋利;可能是他为人谋利时,遇到某位清官不听使唤,私利没有谋成;可能是遇到反腐风声紧,伸手怕被捉,暂缓为人谋利。收人钱财,永远不为行贿者谋利,他心中能踏实过日子吗?他不担心送礼者会狗急跳墙举报吗?极有可能,他是安慰了行贿者,伺机为其谋利。这样的腐败分子,象饿狼一样,整日盯着、盘算着猎物,寻找机会下手,更使人毛骨悚然。这种寻机下手的贪官,成功率更高,隐蔽性更强,有些利用退位后的期权搞腐败,就类似这种收人钱财暂不给人谋利的腐败高手。
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的“温和腐败”,比起不给钱就不办事的“暴力腐败”,只是收钱排序先后的问题,而不是办事收不收钱的区别。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为人民办事,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的。人民通过税收形式给予高薪,已经属有偿为人民服务了,并没有要求象战争年代那样,无私无侮地投身革命,随时都准备献出自己的生命。如今,需要为人民献身的场合极少了,只是献出智慧和辛勤劳动,勤勤恳恳地为人民办好实事、办好事,人民就会感激他们。权钱交易,办事收钱,违法违纪。越是假惺惺地为人办好事再收点钱,按次优标准还多少能取得社会上群众好口啤。办事——收钱——升官,一举三得。能为群众办事,赢得上级好评青睐;办了事送钱的群众,办成了事破点财,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领导好感,群众好评,好升官晋爵。这种用软刀子杀人的腐败分子,比“暴力腐败”可能敛财更多,而且长期潜伏在干部队伍中,对革命事业将带来更大的危害。
随着防腐反腐的不断深入,腐败分子也花样不断翻新。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以权谋私。反腐防腐应敌变我变,要从热衷于越权为群众办好事的官员中,警惕他们借机四处伸手为自己捞好处。对退位的官员,也要防止他们利用期权为行贿者谋利。反腐防腐除了源头预防,防止“带病提拔”,也要在时空上向后延伸,防止“退位发病”,退位后贪心发作。(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