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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撰稿人 孙金栋
广东休“五一”长假,涉及地方政府有没有决定权的重大问题。如果说,广东有权自行决定,国务院就用不着专门发出通知,叫停各地恢复“五一”黄金周计划。
在3月26日国务院叫停通知之后,3月2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就紧接着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
笔者以为,广东擅自决定休“五一”长假的问题已经解决。这是一级地方政府,对中央人民政府政令的应有态度。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泱泱大国,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如果,各地政府各行其是,国家就是一盘散沙。
但是,广东部分机关违背了本省下发的“不再进行调休”的通知精神,我行我素,继续享受五一黄金周。据记者从多位广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处确认的消息,本次“五一”假期仍有相当数量的政府机关实行了七天长假,即从五月一日放假至七日。(5月6日《新京报》)当然,也有部分机关实行了与全国一致的放假制度,如法院、检察院、证监局均从五月四日起正常上班。
现在,问题的结论只有两条:一条是,广东省虽有转发了国务院的通知,但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公开的通知是说给上面听的,好有个交待。其实,仍然放任社会休五一长假。相当数量的政府机关实行了七天长假,是“官家”和“商家”的胜利,舆论中的休五一长假被所谓“民意”强奸了;再一条是,广东省政令不畅通,“不再进行调休”的通知没有权威性,不能令行禁止。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党纪、政纪涣散、松弛了。政府的“软”,造成了社会的“散”,政府说法不灵了。
广东对擅自休长假应该有说法。擅自休五一长假,实质是挑战中央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的权威。不能是非不分,赏罚不明。如果,不加以追究,就是对依然休五一长假的机关和人员的放纵,就是对执行全国一致休假制度的不公平对待。这样下去不了了之,其对党纪、政经的破坏一定会带来严重后果。据说,6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特别召开了中外记者招待会时公开表示,请求中央放权试点五一黄金周。请求必须经过中央同意后实施,“先斩后奏”、“边斩边奏”,难道这就是“广东特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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