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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大一附中的高价“国际班”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任东杰 点击数:140959 更新时间:2014/11/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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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中师大一附中的高价“国际班”〗的最新评论:

      原题:与社会机构合办 使用盗版书籍

                 华中师大一附中的高价“国际班”

             法治周末记者 任东杰  发自湖北武汉

           “耀华无德无良、误人子弟,彻底赶走耀华,救救孩子!”

           10月11日上午,30多位华中师大一附中国际留学实验班高二年级一些家长聚集在华中师大一附中学校大门口,打出有上述内容的横幅。

           有学生家长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华中师大一附中领导对家长们说,国际留学实验班是经该校的上级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批复,与深圳耀华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深圳耀华学校)联合举办的。但家长们发现,华中师大一附中,却与深圳市耀华实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耀华公司)合作注册成立了武汉华一耀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耀华公司)来负责管理。

           “我们的孩子都是按指令性计划被华中师大一附中录取的,每年收取6万元的高额学费,但教学和管理却交给耀华负责,组织学生到国外游学却交给没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负责,学生申请留学必须通过根本没有资质的耀华,每人收4万元,否则威胁不给开具成绩单,更有甚者,还有教师在办公室看不雅视频,骚扰女学生。”

           家长们口中的“耀华”指的哪个耀华呢?10月29日,接到七八十位学生家长联合署名的反映材料后,法治周末记者赴武汉采访。

           蹊跷身份

           与培训机构合办国际留学班

           11月3日,几位学生家长相约来到华中师大一附中行政办公楼三层,他们想找校长周鹏程再次沟通、反映情况,被学校国际部主任江兴隆告知“周校长在开会,不在办公室”。

           在经过几个班主任核对了家长身份并确认没有新闻记者之后,江兴隆领着学校的保安和派出所的一位警察来到二楼会议室代表校方与家长们见面。

           家长们提供给记者的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11月2日作出的《关于华中师大一附中与深圳耀华实验学校开展国际课程合作办学请示的批复》显示,华中师范大学批复的是同意华中师大一附中与深圳耀华学校合作开展国际课程合作办学。然而,家长们发现,拿到的学费收据等票据上加盖的公章却是武汉耀华公司的。他们通过工商查询得知,武汉耀华公司的两个股东:一个是华中师大一附中,一个是深圳耀华公司。股东中没有深圳耀华学校。

           “上级单位批复的是与深圳耀华学校合作,而实际运作中却变成了深圳耀华公司,这不是偷梁换柱吗?”

           面对家长们的质疑,江兴隆解释说,深圳耀华学校与深圳耀华公司是一套班子,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同一个董事长,都是田贵联。

           据深圳耀华学校官方网站介绍:该校创办于2004,是一所全日制国有民办私立学校。该校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深圳耀华学校是租赁经营,由田贵联个人投资,跟深圳耀华公司没有关系。

           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检索了解到,深圳耀华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其经营范围没有教育、培训,其执行(常务)董事和法定代表人都是周某,它的两个股东分别是田贵联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市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和涂某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市东方兴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中师大一附中在工商登记注册时把合作对象由深圳耀华学校改变为深圳耀华公司一事,华中师范大学是否知情并同意?在武汉期间,法治周末记者多次拨打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的手机,没有打通,发了短信息,至发稿时也没有得到回复。

           江兴隆向家长们介绍,国际留学实验班是高中学历教育,其办学主体是华中师大一附中,校本课的教学由华中师大一附中负责,托福、赛达培训课和留学申请咨询等由中介培训机构来做,耀华负责。

           “原来耀华的身份是中介培训机构,这不是华中师大一附中在帮助社会培训机构招生吗?我们孩子上这个国际留学实验班是冲着华中师大一附中的,如果早知道真相,我们肯定不会来上,社会上有名的培训机构很多,我们为什么要选耀华?”家长们对记者说。

           家长们告诉记者,国际留学实验班的管理和教学由耀华方面负责,耀华的办学理念、管理、教学令大多数学生和家长悲观失望。

           在家长们提供的一封他们写给湖北省教育厅厅长的联名信中,家长们反映耀华的老师存在着师德问题。高一第一学期开学后不久,某同学看到耀华的管理者某老师在办公室看不雅视频。据当时高二留学班的女生反映,该负责人在女生面前,行为也不规矩。后经家长们的多方努力,华中师大一附中撤换了该负责人所兼任的班主任之职。

           耀华方面派来的另一位管理人员张某,在第一次参加留学班全体教师会议时公开说,他有个杀人犯朋友,坐了十年牢刚放出来,这话让在场的老师们很不舒服。家长提供的视频显示,张某在家长们的质问下承认说过类似的话。

           一位高二年级的学生对记者说,学校平时考试监考特松,看到学生作弊老师也不管,为此,班里专门成立了“反作弊联盟”。

           乱象隐现

           被质疑的外教 学生用的盗版书

           家长们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孩子的入学通知书是华中师大一附中给发的,有已经毕业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也是华中师大一附中给发的,所以,他们认为孩子们应该是华中师大一附中的学生,华中师大一附中应该对孩子们负责。

           法治周末记者从一位家长提供的去年的学生入学通知书上看到,上面确实盖有华中师大一附中招生专用章和武汉市招生办公室的录取专用章。一位2014年毕业的2011级的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上,盖有华中师大一附中的学籍专用章和校长“张真”的个人名章。

           在11月3日的见面会上,江兴隆向家长们承认,国际留学实验班是华中师大一附中主办的,学生也是华中师大一附中的。

           在采访期间,多位家长和学生向记者反映,华中师大一附中发给他们国际留学实验班学生的外文课程书本几乎全部是盗版的。

           仅以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高一(1)班为例,记者看到,课程表上列出的外文课程有世界地理、阅读、口语、听力、美国写作、美国文学等。

           “这些学校发的书本和资料,全部是盗版的。”一位学生拿出一摞厚达半尺多的多门外文课书本给记者看。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这些教材粗制滥造,封面上印有深圳耀华实验学校的校训“清纯、儒雅、博学、阳光”八个字,没有版权页,没有定价,没有作者,没有出版社的名字,连纸张都是打印纸,又厚又粗糙,字迹也不清晰。

           这位学生对记者说,学生们都知道,这些书有的是盗印新东方的,有的是盗印外研社的。

           在武汉新东方的一个教学点,一位学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她敢断定,其中《新托福考试专项进阶——高级听力》和《新托福考试专项进阶——中级听力》两本盗印的是新东方编写、群言出版社出版的书。

           记者与她提供的原版书对照发现,两本盗印书除了封面不一样,没有版权页和目录、前言、使用说明和附录外,其余主要内容均复印于正版书。

           11月6日,群言出版社的一位工作人员根据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书号,明确对记者说,这两本书是群言出版社出版的。

           “我们花的是正版书的钱,学校给我们提供的却是盗版的书,这怎么解释?学校光卖给学生盗版书,每个学生按1500元算,就是四五十万元。”针对家长们提出的这一问题,11月3日,一位班主任表示,她知道这事,因为学生们一拿到这些书本就发现了盗印的问题,也向她反映过。而江兴隆则辩解说,他是第一次听说,这些书本不是华中师大一附中发的,是由耀华方面提供的。

           国际留学实验班有多名外教,家长们向记者反映说,他们怀疑这些外教都是非法聘用的,没有资质。因为学生们发现,这些外教上课一点也不专业,很没有水平。

           江兴隆向家长们解释说,这些外教也都是耀华方面聘请的,跟华中师大一附中没有关系。

           江兴隆所称的“耀华”是指深圳耀华学校、深圳耀华公司还是指武汉耀华公司?家长们不清楚。

           11月6日,湖北省外专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华中师大一附中具有聘请外教单位资质;武汉耀华公司、深圳耀华公司没有聘请外教单位资质;深圳耀华学校有聘请外教的资质,但它如果在湖北聘请外教工作,需向湖北省外专局重新申请资质,经查,截至今年上半年,获批的单位中没有深圳耀华学校。

           这位工作人员还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在记者报出的4个外教名字中,经查,其中两个人名的字节不存在,就是说湖北省具有外国专家证的人中没有这两个人,而带有另两个人名字节的外国人很多,不好断定是不是记者所要查询的那两个人。

           家长质疑

           令人生疑的种种迹象

           创建于1950年的华中师大一附中,据其官方网站介绍,是全国著名的重点中学,是湖北省政府唯一命名的“窗口学校”,1962年就被确定为湖北省首批重点中学,1997年12月以全省最高分被评为湖北省首批示范高中,2013年11月,学校再次通过省级示范高中督导复评。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记者通过网络检索了解到,早在2002年7月,华中师大一附中就创办了湖北省中教系统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实体——华中师大一附中中澳合作部,2005年获批中外合作办学资格开始开设国际课程。在开办中加国际课程实验班、中美国际课程实验班的同时,2010年8月,学校与华中师大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共同创办了国际留学实验班,在2012年,学校将国际留学实验班集中管理。

           家长们介绍说,所谓集中管理,就是把国际留学实验班改由与深圳耀华公司合作成立的武汉耀华公司来负责管理。

           与华中师大一附中开办国际班历史悠久、成绩显著成鲜明对比的是,创办于2004年的深圳耀华学校只是一所国有民办的私立学校,其高中国际班官方网站显示,最早开办于2010年,并且前两届的学生都只有11人。

           那么,华中师大一附中为什么要跟深圳耀华学校进行合作国际留学实验班呢?

           江兴隆在10月13日接受湖北当地媒体采访时这样解释,跟深圳耀华学校合作办学,是因为华中师大一附中暂时没有托福、赛达课程的教学老师,由于学校老师的编制名额有限,如再次招聘托福、赛达教学老师比较困难。

           “华中师大一附中与他人合办国际留学实验班,根本原因是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家长们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华中师大一附中每年让每个学生交的学费有6万元,而国家批准的中加国际课程实验班和中美国际课程实验班每人每年的学费才1.2万元。仅此一项,高中三个年级300多名学生每年交的学费就有近两千万元。

           对此,江兴隆解释说,华中师大一附中6万元中拿到手的是1.2万元,剩下的4.8万元是合作方耀华收了。

           有家长认为,按江兴隆所说,华中师大一附中显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在帮助合作方招生,然后两家坐地分成。

           “强制要求学生通过武汉耀华公司申请留学收取高额留学咨询服务费,是学校敛财的另一个途径。”  有2011级学生家长告诉记者,高二下学期,学校开始动员学生在校申请,要挟家长和学生,不在学校申请就不提供成绩单,因此,大部分家长和学生被逼无奈选择在校申请,每人缴费4万元。交费之后,没有合同,没有承诺,没有发票,只有一张注明“代收咨询费”的收据。而申请指导老师严重不足,只有3个,均为武汉本地招聘,并且经验明显不足。

           家长们发现,武汉耀华公司根本没有留学中介咨询资质。他们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督信息网查询,具有留学咨询中介资格的单位没有武汉耀华公司。在武汉市工商局查实,武汉耀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教育的投资;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咨询)。

           11月3日,江兴隆向在座的各位家长承诺,对今后学生留学申请,学校不再强制,将本着自愿原则,也不重复收费。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学校每年还组织学生到国外游学,而具体承办出国游学的是深圳市万康国际旅行社。

           家长们向记者介绍说,20天的美国游学,每个学生被收费4.5万元,学校要求学生家长必须交现金,4.5万元还被深圳市万康国际旅行社分成两张收据,1张2万元,1张2.5万元。

           10月31日,广东省旅游局向记者证实,深圳市万康国际旅行社没有出境游的资质。

           家长们向记者表示,他们准备向工商、税务、教育、出版、旅游、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华中师大一附中和武汉耀华公司以及深圳市万康国际旅行社存在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事态进展,《法治周末》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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