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矿山生意亏了30多万元,宁某想方设法填窟窿,他鼓吹自己是厅级干部的亲戚,可帮办各种矿山证件,竟有两人上当被骗83万元。一经得手,宁某玩起了失踪,藏匿一年多后被警方抓获。5月10日,犯罪嫌疑人宁某被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提请逮捕。
范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宁某,每次一起吃饭,宁某就说自己是某厅级领导的亲戚,他经营的矿山证件均由那名领导帮办,通过特殊渠道很快就可以办下来。2008年5月份,融水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范某,找人办理该公司的开采证年检手续和新开采证。范某就让宁某代办。
一个月后,范某与宁某在南宁市东葛路尾的停车场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办证期限为3个月。很快,范某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给后者,并催促尽快代办证件。然而,宁某一直以“马上办好”的理由敷衍。几经被催促,宁某才做了答复:他已将那20万元钱交给那名厅级领导,但还要请领导吃饭等,仍需3万元。因急于办证,范某又汇了3万元,但始终不见矿证。从2009年1月23日后,范某再也找不到宁某,便到相关办证大厅查询,却查不到宁某帮代办矿证一事,才知上了当。
在收取范某代办费用的同时,宁某也收取范某的朋友邹某的代办费用。邹某经营着一家投资公司,也在做矿山生意。2008年,邹某通过范某认识了宁某,得知宁某神通广大,就出钱让其帮办矿证。2008年12月12日,宁某以代办探矿许可证为由,与邹在南宁签订了《协议书》,期限为40天,代办费60万元。
事后,范某和邹某报警。2009年5月,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将该案立为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当年12月,青秀警方又将宁某列为网上逃犯。今年4月中旬,在田东警方的配合下,青秀警方将宁某抓获归案。
经查,宁某为平果县人,初中毕业后在田阳、平果做些建筑小工,后做小包工头,2002年至今做些矿山生意。1983年,他因提供假发票被平果县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1年,两年后因盗窃罪被平果县法院判有期徒刑两年。近年来,宁某在扶绥经营铁矿不善亏了19万元,后在贵港做矿山生意亏18万元,由于家里没多少钱,他就想以代办证的方式捞钱。宁某交代称,他以前从未帮别人办过采矿证等,也没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他是委托他人办证。
办案民警称,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合同诈骗。5月10日,青秀警方提请逮捕嫌疑人宁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