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贵州水城矿业:合同“转包门”内的…
·遵义汇川:法律援助促子赡父构和谐…
·兴义检察院开展预防教师犯罪警示教…
·兴义检察院依法批捕一涉脱贫攻坚领…
·兴义检察院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兴义未检成功办理全州首例“认罪认…
·兴义市现“奇葩”劫匪,抢劫要求扫…
·兴义市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终…
点击TOP(10)  
·贵州水城矿业:合同“转包门”内的…
·遵义汇川:法律援助促子赡父构和谐…
·兴义检察院开展预防教师犯罪警示教…
·兴义检察院依法批捕一涉脱贫攻坚领…
·兴义检察院切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兴义未检成功办理全州首例“认罪认…
·兴义市现“奇葩”劫匪,抢劫要求扫…
·兴义市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终…
·兴义市检察院刑事和解不起诉圆青年…
·贵州男子野外设赌场,逃1年被抓获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贵州水城矿业:合同…

兴义检察院开展预防…

兴义市检察院刑事和…

一份被撕毁的协议书…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地方频道 >> 贵州 >> 正文
兴义市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终获刑
文章来源:法讯网 法讯网作者:廖涵 点击数:17990 更新时间:2018/12/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兴义市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终获刑〗的最新评论:
        法讯讯(撰稿人 廖涵 )贵州兴义市三名男子以身试法,运输毒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运输毒品案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8年1月,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三人在禁毒大队民警进行公开查缉时被抓获,当场从轿车副驾驶室内查获冰毒晶体嫌疑物2包,经称量,共计净重150.07克。经检验,查获的两包冰毒晶体嫌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检察官审理认为,张某某、杨某某、袁某某三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运输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该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和杨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