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孟媛洁)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彰显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11月8日上午,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检察在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新闻发布会邀请了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及县网宣办、《今日泗州报》《泗县新闻网》《泗县发布》《泗县先锋网》《泗县纪检监察网》《泗县文明网》等媒体记者代表参加。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灿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主任、公诉科科长刘志勇出席会议,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董敏同志主持。
发布会上,卢灿民通报了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卢灿民指出,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迅速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动员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办案责任,统筹办案力量,突出打击重点,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1月8日,该院共办理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3件25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2件28人。案件涉嫌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妨害作证罪、非法储存弹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下一步该院将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持续发力,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在记者提问环节,新闻媒体记者分别就其关心的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履行哪些职责,如何确保办案质效;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待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是否会有别于普通犯罪嫌疑人;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应对那些人采取保护措施,针对未成年人会采取哪些保护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提问,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主任、公诉科刘志勇科长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