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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252  更新时间:2015/2/11 9:58:4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21世纪报系总裁沈灏等人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案情摘要:11月20日,21世纪报系总裁沈灏等几名犯罪嫌疑人被上海检方批捕,罪名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及多宗个人犯罪。警方指沈灏要求下属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迫使近百家公司“合作”,收取“保护费”,涉嫌勒索资金2亿余元。沈灏等人利用职务牟利,涉案金额200余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勾连,指使下属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负面信息,并利用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对股价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关产业公司商誉受损的恐惧心理,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保护费”。
       入选理由:“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社会公器的玷污,是一种犯罪行为。”在沈灏执掌21世纪报系期间,通过犯罪行为牟利成为最重要的盈利模式。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合作”公司利益,沈灏主动协调下属3家媒体对“合作”公司的报道事宜,并对相关负面报道最终决定进行删稿或报道。媒体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监督作用巨大,然而沈灏等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非法牟利,不仅违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而且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极大地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内蒙古金融行业高管杨成林、武文元、王振坤等持续案发

       案情摘要:相比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行业无论规模与体量都不算大。作为内蒙古银行界的“元老级”人物,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正厅级)的胆识与魄力被业界称赞,他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功升级为内蒙古银行。2014年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党委副书记武文元(正厅级)和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坤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决定对内蒙古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永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逮捕。
       入选理由:几起金融行业高管贪腐案件,因集中爆发于金融行业本不发达的内蒙古而令人深思。较之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地区的市场经济体系发育更趋滞后、法制不健全问题也更加严重,相关监督机制的缺失更加凸显管理人员权力的膨胀,接连的案发印证了中国金融一大的风险是来自于金融业内部的贪腐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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