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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已成高危社会风险”
作者:汲东野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709  更新时间:2015/1/21 16:02:4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原题:“网络谣言已成高危社会风险”
——访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唐钧

       1月18日上午,第三届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在北京举行。峰会以“新闻法治·社会责任”为主题,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法治周末报社、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
       会上,峰会组委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网络谣言2014年度风险评估与2015年度防治报告》。报告指出,2014年,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社会高危风险之一,对其的全面防治应该成为常态。
       该报告的发布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介绍:这个研究报告选取了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在互联网、移动终端客户端流传的124个谣言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分别对网络谣言的特点、产生的社会原因和背景,及谣言防治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分析呈现。
       研究发现,2014年度网络谣言有渗透深、主体多、手法全、危害大的特点。
       报告中,网络谣言主要被分为四大种类,在124件典型案例中所占得比例稍有不同,其中,时政类谣言最多,占28%;生活类谣言其次,占26%;经济类谣言占24%;人物类谣言占22%。
       去年的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大量类似于“云南红河州多地抓获恐怖分子”“昆明长水机场抓两个新疆人,称有人出一亿元让他们暴乱”等谣言在互联网盛行。时政类的谣言涉及的主要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时政类话题。权威信息的缺位,给这类谣言的出现和流传留下了信息空间。而此类谣言的流传,也会极大地损害信息权威,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威胁社会秩序。
       除了时政类谣言之外,最常出现的就是生活类谣言。在这里生活类谣言中有“爱心捐助”性质的,也有“科学普及”性质的,像“羊年不宜生宝宝”“木耳猪血能清肺”等,都属于生活类的谣言。这类谣言的盛行,严重威胁着信奉者的身体健康,更有甚者,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为了谋求经济利益而发布的经济类谣言,针对公众人物的人物类谣言也时有出现。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多次被传言死亡。报告指出,人物类的谣言,由于维权难、辟谣难,往往对个人形象造成持久而难以挽回的危害。
       根据能查证的造谣者的案例,造谣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包括个人(39%)、企事业单位(32%)、某些官员(29%)三方。造谣的原因主要有规避危害(42%)、谋取利益(37%)、推卸责任(21%)三种。以上多元化的特征,都使得网络谣言的治理变的更加困难。
       2014年11月,有网贴称“香格里拉地区政府为开发旅游项目,强拆山区百姓民房,未来得及逃出的儿童被房屋压死”,并配发两名死亡儿童照片。这一消息引起部分网民转载和评论。
       经云南迪庆州委宣传部、州公安局核实,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没有发生此事,网帖所配图片系外地一次地震中遇难儿童的照片。此类张冠李戴的造谣手法也很常见。
       报告分析2014年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库发现,目前造谣手法也呈现多样化特征,其中杜撰细节类占典型案例的27%,张冠李戴类占25%,旧闻新炒类占21%,夸大细节类占15%,完全虚构谣言内容类占12%。
       与此同时,网络谣言也对社会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社会信任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轻则谋财,中则害命,重则失范。
       在唐钧看来,从风险评估的角度,网络谣言是在社会土壤上开出来的小花,无论它好看、难看,美丽还是丑陋,也都基于社会深层次的原因。法治周末记者专访了报告的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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