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真凶出现,案件再审,18年前发生在杭州萧山区的一起抢劫命案,其真相呼之欲出;曾因此蒙冤入狱17年的5名萧山青年,也将还得清白。只是当年还是青春年少的他们,如今已经或将迎来不惑之年,他们为此付出的17年青春和自由代价,谁来负责?
徐彩华 徐祥华夫妇
法治周末记者 祝优优
发自浙江萧山
这是一场迟来的审判。2013年5月22日,在命案发生18年之后,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项生源故意杀人案。
18年前的1995年3月20日傍晚,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吟龙村的一户民房里,徐祥华做好了晚饭等待妻子徐彩华回家。他给妻子的传呼机发去一条简讯,却久等未果。
徐祥华再也等不到妻子回家吃饭了。就在几个小时前,“的姐”徐彩华遇害,横尸于一处农场的路边。彼时,他俩唯一的女儿才8岁。
命运的轮盘缓缓转动,命案发生7个月后,萧山5名青年的平静人生因这起命案跌宕起伏。
1995年10月6日至12月2日,20岁上下的田孝平、田伟冬、陈建阳、朱又平、王建平先后因涉嫌抢劫杀人罪而被捕。此后,他们被控为两起命案的凶手,其中3人先被判死刑后改判死缓。
就在他们即将刑满释放之际,杭州警方却意外发现真凶另有其人。
今年5月22日,被锁定为真凶的项生源在嘉兴中院出庭受审。庭审现场,项生源如实交代了自己伤害徐彩华的犯罪过程,但一直辩解自己离开时徐彩华还没死。
同一天,田伟冬等人接到了浙江高院的再审决定书。关于项生源案的具体案情、田伟冬案的走向,法治周末记者尝试联系浙江公检法系统相关人员,均未获得回应。
“真凶”受审
5月22日上午,田孝平在法庭上看到项生源时,心头一振。
今年41岁的项生源,默默地站在被告席上,头发几近全白。他特别瘦,此前媒体公开的照片上,项还是张圆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建阳心里默默念着这句话,坐在旁听席上,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3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项生源在杭州萧山打的回家途中,因车费问题与“的姐”徐彩华发生争执。随后,项生源用石块击打徐彩华的头面部,并掐脖子捂嘴巴,将徐彩华拖出车外扔在路边,致其死亡。事后,项生源驾车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项生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法庭上,项生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予以认罪,但他一口咬定,自己离开现场时,徐彩华还没死。
项生源,萧山区前进街道三丰村人,曾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绍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项生源的归案,颇有戏剧成分。
此前媒体报道,项生源是因一份指纹信息意外比对上了“3•20”案件现场指纹,遂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项生源的辩护律师童斌告诉记者,根据公诉方的侦查报告,2003年,公安部牵头开展全国范围的未破命案指纹比对工作。当时,并没有发现任何有关“3•20”案件的线索。
浙江省法制办有关人员表示,2011年,浙江省公安厅再次对省内未破命案进行了指纹比对工作,其间对一些在申诉的已判案件进行整理。
这一次,警方发现一名有盗窃前科人员“项古顶”的指纹信息与“3•20”案件现场提取的指纹信息认定同一。
面对新出现的情况,杭州警方迅速部署了案件核查,并对相关线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调查。
之后,警方发现“项古顶”的真实身份为项生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2012年12月18日,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项生源立案侦查,并于同月22日对其依法传唤。
12月23日,项生源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1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项生源。同日,浙江高院宣布对田伟冬等5人抢劫、盗窃案立案复查。
1月11日,田伟冬刑满释放回家。2月初到4月28日,朱又平、陈建阳、田孝平、王建平4人先后假释出狱。
5月22日,项生源受审当天,田伟冬等人接到了浙江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5月23日,法治周末记者在田伟冬家见到了这份再审决定书,它被田伟冬小心地保管在一个柜子里。他透露,再审日期最快一个月后知晓。
5青年“蒙冤”入狱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项生源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目前,与徐彩华命案密切相关的田伟冬等人,仍旧在等待一个结果。
法治周末记者在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到,“3•20”案件中,法院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4人采用扼颈及石块猛击头部等手段,致徐彩华死亡。
另一起发生在1995年8月12日的抢劫案,司机陈金江的死亡被认定是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所为。
法院认定,命案发生时,“王建平即持刀猛刺陈的腹部,陈建阳用携带的电线猛勒陈的颈部,田伟冬、田孝平则用手抓住陈的身体,致陈当场死亡”。
目前,“3•20”案件真凶项生源已受审,基本推翻此前的法院判决,田伟冬等4人被证明是无辜的。
但是,同样与田伟冬等人有关,发生在萧山的“8•12”案件依旧存疑,官方未透露任何有关该案件判决是否错误的信息。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田伟冬等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肯定没有杀过人。其中,来自萧山区进化镇欢潭村的朱又平只牵涉到“3•20”案件,已基本排除嫌疑。
5月23日晚8点,记者在萧山区某处公园的茶室,见到了朱又平。
朱又平仍旧对外界保持一定的警惕:“迄今为止,你是我面见的第二家媒体。”
夜晚的灯光下,朱又平穿一件白色T恤,平头。在向记者叙述18年前发生的事情时,他有些哽咽,一度沉默和走神。
那一年,朱又平20岁,在萧山区一家钢厂上班,是一名技术工。
他是一名普通的农村青年,还没有谈女朋友,一心想着事业。出事前,他已经计划辞职创业。
1995年11月28日晚,朱又平正在家中休息。一切来得毫无征兆,一头雾水中,他被当地警方带去调查。
之后的经历,被他形容是“一个很长的噩梦”。挨打、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在看守所里,午夜梦回,睁开眼他仿佛觉得自己在家里。还没来得及狂喜,冰冷的硬板床提醒着他现实的残酷。
“我根本没有抢劫杀人。”这句话,只有自己信。
1997年,朱又平一审被判死缓,他马上提起上诉。之后,浙江高院核准以抢劫罪判决朱又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监狱里,他放弃了申诉。
面对记者,他是这样解释的。“一个原因是申诉后,没有办法减刑。另外,在没有新的重大证据的情况下,申诉成功率也不高。”
朱又平积极地争取减刑,内心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早日出狱。
他一共拿过6次“改造积极分子”、4次“记功”、1次表扬,总共减去7年半的刑期。如果不是今年1月浙江高院决定进行复查,到了5月,他已经可以刑满释放。
狱中,朱又平唯一的牵挂就是父母。“父母在村里抬不起头,旁人要指指点点,说他们的儿子是杀人犯。”
朱又平的父亲每个月都要去监狱看儿子。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就早早地起床,坐上6点10分的班车,从萧山转车到杭州再转车到临平。
2009年,朱又平父亲被查出患了骨癌。这让生活本就不怎么宽裕的家庭再次雪上加霜。
“很多亲戚朋友不愿意借钱给我们,在我坐牢后,甚至有的疏远我们家。就因为我在坐牢。”朱又平喃喃自语,神情悲怆。
去年,朱又平父亲留下一句遗言“你的案子只有找到真凶了才能翻案”,含恨离世。这是他最大的遗憾:父亲没能在有生之年见到儿子冤案平反。
今年2月1日,朱又平获假释出狱。第二天,他来到父亲的坟前,大哭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