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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 新法制报报道(记者 余桂华)今年9月1日,南昌市民万先生应聘来到南昌盛源美食店,与老板何某口头协议后负责厨房工作,他帮何某聘用员工8人,何某同意每月支付工资总计1.2万元。
10月11日,老板以重新装修为由放假10天。
10月23日,万先生发现美食店已经开业,并聘请了新厨师。此时,何某对万先生说不再用原来的人,次日结算工资。次日,何某结算工资时说,放假期间菜品原料保管不当,他准备将菜品作价2200元发给他们抵工资。
就此,盛源美食店的老板何某告诉记者,在放假前,他已经跟万先生说了要保管好菜品原料,但现在菜品原料却坏了,厨师自然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最后,这位店老板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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