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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消息(极目新闻记者 张万军)花15万元购买的私家车位多次被占,车位业主于是雇人将车位用焊条焊死。两天后,车主自行拆除焊条,将车开走,媒体报道此事后受到网友关注。3月31日,车位业主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他不接受任何调解。
3月31日,车位业主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街道某小区的业主,之前花了15万元购买了小区负一层的一个车位。从3月初起,他发现自己的车位多次被同一辆白色SUV占据。起初,他要求物业提醒对方车主不要再占自己的车位,但白色SUV车主仍然继续多次停在他的车位上。他后来直接与白色SUV车主取得了联系,希望对方不要再将车停在自己车位上,但对方继续多次将车停在他的车位上。
李先生表示,3月27日,他看到对方再次将车辆停在自己的车位上,于是用焊条将自己的车位四面焊死,将对方的车辆封住。当天下午,有民警到现场处置,一位民警联系上他,希望他到场进行调解。他告诉该民警,此事不接受调解。随后,车主联系上他,希望沟通此事。
3月28日,车主给李先生发送了一条短信。短信称,因为李先生把他的车困住了,影响他正常使用车辆,他占李先生的车位不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李先生现在圈住他的车辆已经超过24小时,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李先生表示,当时他给对方提出了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对方向慈善机构捐款5000元;一是公开向自己道歉,但这两种方式对方都不接受。
3月29日晚9时许,白色SUV车主自行将车位周边的焊条拆除,将车子开走。李先生表示,得知此事后,他和物业都报了警。
李先生表示,对方拆除焊条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自己不接受协商,希望警方依法处置此事。
据大风新闻报道,3月29日下午,李先生小区的物业公司向记者介绍,白车车主占用李先生的私家车位不占理。
3月31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白色SUV车主,他表示不接受采访。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此事表面看是一个侵权纠纷,但背后是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发生冲突后的选择问题。从侵权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车位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而侵权人应当对占车位和拆除焊条两方面承担侵权责任。从救济途径选择的角度看,自力救济要想全面实现,可能要经过协商、起诉,甚至强制执行等环节,维权成本过高,建议车位所有权人或者物业公司选择通过公安部门介入解决。
吴律师认为,不仅是《刑法》中规定了正当防卫,《民法典》中也规定了公民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权利行使在一定范围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超过要必要限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在该事件中,车位业主的行为不违法。
相应的,拆除他人车位上的设施,不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除非征得他人同意,否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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