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姚建国)随着民主法制不断健全,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深化,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普法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更加深刻。为此,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立足“三个有机结合”,促进了农村普法教育。
一是与解决农民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把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从农村村落整治“六改四普及”入手,引导广大农村初步建立起以村组干部为主体,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依托,以农村“五老”、无职党员、青年志愿者和民间纠纷调解组织等为骨架的农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机结合。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并深化“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在全镇稳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内涵,有效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夯实新农村建设的法治基础。
三是与倡导农村文明新风有机结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村与以德立村、以德兴村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把“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之类的古训,讲到会上、挂到嘴上、记在心上,从而大大增强农村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