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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 (信息员 肖宗海)近日,重庆巫溪县塘坊镇根据重庆市司法局“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重庆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指派司法所起草印发了《塘坊镇人民政府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村居)调委会进一步落实措施,深化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范围,不仅继续将村(社区)、镇属单位纳入考核范围,还将社(组)纳入考核范围,形成了镇、村、社三级考核体系。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应调尽调”、“调解优先”、“属地管理”、“小事不出社(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疑难复杂纠纷不出镇”的原则,明确镇、村(社区)、社(组)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的排查、受理登记、调查、调处、档案、请示汇报等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禁随意上交矛盾,按照“三个不放过” (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要求,加强对全镇各级调解组织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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