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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沐浴中心“马仔”夏某拿着对讲机,站在浴场过道里望风,一旦发现警察上门检查,立即通知卖淫女和嫖客逃跑。近日,他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宝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6年9月,夏某应聘到共康路上的海联沐浴中心担任服务员,这里有组织按摩小姐卖淫的行为。
到2007年6月5日,沐浴中心按摩区经理刘某(另案处理)安排夏某到按摩区工作,负责看守四楼至五楼的过道等场所,发现警方检查就通知在浴场里卖淫嫖娼的人员逃跑。
2007年6月26日晚上,警方突击检查海联沐浴中心,夏某准备通风报信时被抓获。警方当场查获正在按摩区包房内进行卖淫嫖娼的王某、陈某、渠某和李某。
夏某交代说,浴场五楼按摩区是卖淫嫖娼的地方,由组织者朱某负责。有客人到按摩区,必须由楼面领班通知朱某,再将客人带至楼梯口,由朱某带到按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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