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包头1月4日电(通讯员:闫鹏宇)1月2日,一男子使用假身份证在包头站被查获。
当日下午6时50分,包头站派出所副所长姚春野带领民警正在进站口开展工作时,发现一男子使用假身份证,当即将其查获。经进一步审查,赵武(化名)讲出了实情。他今年45岁,是内蒙古包头人。其曾经有盗窃和吸毒史,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审查,而在外面找私人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依据此规定,赵武受到罚款和收缴伪造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