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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 妹)为了赚取非法利益,从江苏购买医疗垃圾后运到安徽省泗县山头镇潼城村王宅庄一村民宅基地上,雇佣当地村民分拣后予以出售。该案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2013年11月13日,泗县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位黎明、史杰提起公诉。这是2011年5月1日,“污染环境罪”罪名确立以来,宿州市检察机关首次适用该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
2013年11月27日,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旁听,泗县电视台也对该案全部庭审活动予以现场直播。通过审理查明,2013年4月至7月,被告人位黎明两次通过被告人史杰从江苏购买12.55吨医疗垃圾并运到安徽省泗县山头镇潼城村王宅庄一村民宅基地上,雇佣当地村民对部分医疗垃圾进行分拣后予以销售。泗县人民法院当庭对二被告人作出宣判,判处二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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