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赵立华)2013年11月19日,云南彝良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永祥带着办公室主任王华、法警乐华方,一行人轻车简从前往彝良县角奎镇寨子村的小丽家,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去家访。
2011年间,家住彝良县角奎镇寨子村年仅6岁小丽,多次遭到父亲徐某殴打,一次被父亲的木棒暴打后,10余天不敢回家,姨娘找到她,给她洗澡时,才发现小丽遍体的伤痕,受伤面积达492.3平方厘米,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其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徒刑。徐某因使用家庭暴力致使女儿小丽轻伤被彝良法院公开宣判后,社会反响极为强烈。小丽母亲也因家暴和小丽父亲离了婚,但在亲情的感召下,在小丽父亲入狱后,小丽的母亲放弃打工生涯,回到了寨子村,一手料理起这个曾经破碎的家。
就是这个风雨飘零中的弱势家庭,时刻牵挂着彝良法院马院长的心。从2011年农历12月28日彝良县政法委书记刘跃辉、县法院马院长和县妇联、民政寨子村委会的负责人等组成慰问组到这个家庭进行第一次关爱慰问开始,马院长便不定期的随时前往予以帮助。其间,2013年1月28日,彝良法院院长马院长,副院长朱明春、刑一庭庭长胡波等人,专程将2000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送到小丽兄妹的手中,希望能缓解他们一家人的困难生活。之后,还通过协调,寨子村将小丽一家纳入社会低保范围,免费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当了解到这个家庭另一成员小跃受父亲家暴影响很大,极为叛逆。为了使小跃有一个极为平常的心态面对社会和生活,按照彝良县政法委刘跃辉书记的指示,彝良县法院创新了社会管理方式,对小跃进行“矫正”及后期的辅导工作。
家暴儿童的遭遇是值得任何人都同情的悲惨故事,以马院长为首的彝良法院干警,在家暴儿童需要关爱弥补创伤之际,义无反顾伸出关爱之手,不定期的前往家访予以鼓励帮助,让他们有了一个温暖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