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点击TOP(10)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我果断放弃用了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拷在派出所,足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水云天”房产项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公司乱收费现象
·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村民反映拆迁
·重庆市开州区丰乐街道办不理群众举
·捷越联合否认放高利贷,暗地里仍肆
·福建省长乐市竟然还有镇政府强行征
·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政府罔顾事实强
·《记者观察》的敛财之道,部分地方
图片文章  

长城移动蛮横无耻!

重庆开州:报警人反被

关于重庆巫山县“碧

中国移动山东莒县分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中国民声 >> 投诉 >> 正文
唐志刚向陕西省黄陵县公安局的报案材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唐志刚 点击数:13453 更新时间:2008/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唐志刚向陕西省黄陵县公安局的报案材料〗的最新评论:

     

    陕西省黄陵县公安局:
        我叫唐志刚,男、汉族、39岁,系重庆市开县岳溪镇沈家村13组村民,现我向贵局控告黄陵县店头镇集贤村村民孙春芳涉嫌诈骗的情况,请立案查处:
        案情简介:
        2006年,经店头镇集贤村另一村民付德强从中介绍,唐志刚认识了孙春芳,孙春芳称自己承包了仓村乡联庄土地治理工程,并注册成立了黄陵县仓村联庄土地治理施工部(个人独资企业)。要求唐志刚向自己支付10万元押金之后,他可以将该工程施工中的所有人工劳务工作承包给唐志刚,由唐志刚带领的工人作业。唐志刚同意之后,便于2007年元月23日,以银行存款的方式,将10万元存入孙春芳在建行的账号4367424181800028826,孙春芳收款后,当即电话指示中间人付德强代自己向唐志刚出具收据一份。
        2007年9月21日,唐志刚陆续带民工进入工地,开始正式开工前的清场、维修等工作。2008年元月2日,工地正式开工,正当唐志刚准备再增加民工大干时,孙春芳却通知不让唐志刚的人干活,没有任何理由。另外,却让其它民工队进入工地干活。对于唐志刚所交的押金,至今拒绝退还。
        唐志刚认为:
        孙春芳以让唐志刚承包劳务工作为诱饵,以收取押金为名,骗取了唐志刚10万元,在完全由能力履行协议让唐志刚做工的情况下,故意拒绝履行协议约定,不让唐志刚做工,而又收取别人的押金,让别人去做,且拒不退还所收款项,其非法占有的意图明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24条之规定,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罪,现为打击犯罪,保护唐志刚的合法权益,请求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追回唐志刚被骗的押金10万元。
            此致

                           控告人:唐志刚
                            2008年5月5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