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让信任与监督“双管齐下”
·严惩腐败,抵制黑恶势力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必须“下深水”
·荒唐!精准扶贫竟变成“精准扶亲”
·农村党支部如何在管理服务群众中教
·祛除“牛皮癣式挂牌”顽疾
·“四个坚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拓宽用人视野要善于培养年轻干部
点击TOP(10)  
·让信任与监督“双管齐下”
·严惩腐败,抵制黑恶势力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必须“下深水”
·荒唐!精准扶贫竟变成“精准扶亲”
·农村党支部如何在管理服务群众中教
·祛除“牛皮癣式挂牌”顽疾
·“四个坚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拓宽用人视野要善于培养年轻干部
·不要把“苦劳”当作推卸责任的挡箭
·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电视认罪”与“依

武威火书记,“火”

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

陈一丹:企业经营的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杂谈 >> 论坛 >> 正文
解决基层法庭执行难问题对策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法讯网作者:段超仁 点击数:11669 更新时间:2010/12/8 文章录入:muna888    责任编辑:海波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解决基层法庭执行难问题对策〗的最新评论:

     

                    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 段超仁
        近几年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基层法定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庭的执行工作。现结合我从事基层法庭多年的工作实践,对基层法庭执行难问题试作如下探讨和分析,以求共识。
    一、执行难的表现及其原因
        我认为执行难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我国公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知法懂法甚少,文化素质低,特别是农村居民不学法,就讲老百姓自己的哪个理,对法律文书确定的问题不在乎,我行我素,横蛮不讲理,不懂法,导致有些案件难以执行。二是有的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知法懂法不守法,违法维护单位利益或动用行政主管领导行政干涉执法,妨碍执法,或在背后怂恿职工暴力抗法。三是执行难的社会现象导致执行人员畏惧执行,恐怕出问题带来不良的后果。四是有的领导重视审判轻视执行,不拓展执行工作,人员短缺、装备不齐、缺乏严肃性、威慑力不强。五是执行法规不健全,惩处措施薄弱,导致当事人钻空子不执行,忙得执行员团团转。
    二、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由于上述原因困扰这我们的执行工作,作为执法者我认为相关领导真正重视起来,把执法工作拿到正常议事日程,下大力气解决这些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百姓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一是全国人大应当加快制定完善执行法规,建立健全执行制度,加大对由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在政治上限定权利,在经济上受到限制,在社会上受到舆论谴责,致使不法者寸步难行。二是制定严密的法律之后,国家宣传部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让全国人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让全国人民在法制的框架下工作学习生活,构建和谐的法治国家。三是设立权威的执行机构,扩大执行队伍,执行设施配套,装备执行力量,提高执行人员待遇,培训执行人员的执行技能,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行政干预,严厉打击妨碍司法独立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给审判打白条。五是积极表扬执行工作当中的先进人物,以资鼓励,让执法法官人人争当执法楷模来维护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稳定。六是法庭执行案件因为法庭审判案件后,败诉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所以很可能抗拒执法,制造事端,对抗执行,这不符合审执分离原则,建议法庭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纳入专门的执行机构执行。
        我认为如果法律健全,全民法律素质提高,执行法官一定能符合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秩序必能好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