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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龙继辉
好干部是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监督出来的;既要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也要上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 治吏从严,让“劣币”没有市场。(11月7日《人民日报》)
劣币驱逐良币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十八大以前的选人用人上, “劣币驱逐良币”的“官场现形记”不时在上演。近年来查处的“塌方式”腐败窝案,多半就是其导致的“次生灾害”。随着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反腐新思路的强力推进,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已经“东风无力百花残”,选贤任能已经成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共同职责,好的政治生态正在筑底形成,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还没杜绝。要杜绝此种官场现象发生,关键在“验钞机”。
这里所说的“验钞机”,就是担负选贤任能职责的各级组织部门。虽然一锤定音的用人决定权在党委,但发现、识别和考察干部是由组织部门“独家”完成的。是否“带病提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部门这部“验钞机”是否夹带“私货”。只要组织部门出于公心,定能将“带病”干部分辨出来,避免常委会错误决策。诚如此,“带病”干部就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免遭日后“老虎”、“苍蝇”的为虎作伥。
组织部门要当好“验钞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炼就“火眼金睛”。
一是炼就一双识“德”的“火眼金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所以,对于品德不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干部,应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在考察干部“德”方面,不能仅仅在原单位“闭门造车”,要到干部生活的小区“走一走”。通过干部的家规、家风,也可窥一斑而见全貌。
二是炼就一双识“才”的“火眼金睛”。除了“德”之外,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足够的“才”,“才”是领导干部揽“瓷器活”的“金刚钻”。因此,必须坚持五湖四海的标准,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降人才,有为就让其有位。
总之,组工干部要用好的作风,严格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精挑细选,选出好作风的干部,把好选人用人的“入口关”,让好干部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是炼就一双识“病”的“火眼金睛”。 对选拔出来的好干部,也要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上好日常监督的“必修课”。不仅不能“带病提拔”,对于已经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组织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体检”。对于已然“生病”的领导干部要及时预警,畅通“能下”的“绿色”通道,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降职的免职、降职,让干部队伍永葆青春的活力。
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才会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劣币”才会因为没有市场而淡出“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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