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撰稿 李忠卿
因结账问题与对方发生争执后,赵某竟强行用手铐铐“小姐”。8月1日,(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判决赵某滥用职权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见8月3日《大河报》)
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借口,公安民警赵某骗过了领导,其实他压根对查处所谓的卖淫嫖娼不感兴趣,只是为了亲身体验一把异性按摩的快感。头戴警帽,自恃有了耀武扬威的资本,更习惯了“消费”后不买单,于是在接受了异性按摩之后,大摇大摆地拂袖而去。没想到居然有人不怕大盖帽,与警察较起真来——伸手要钱,这能让赵某不恼羞成怒么?手铐本是用来对付犯罪分子的,现在正好可以临场发挥,先把你铐起来,看你还敢要钱不?不得不佩服赵某的胆识了,接受异性按摩本已违反了国家公务人员应有的职业准则,即使普通民众被抓个现行后,也要受到治安处罚,何况是执法的人民警察。而不经过审批,就随便用手铐铐住他人,非法限制剥夺他人行动自由,如此知法犯法,赵某的行为封他一个“最牛的人民警察”似乎并不为过。
这是一个丑闻,赵某更是一个公安内部的败类。对这样的所谓人民警察,理应予以无情的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无可非议。原以为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会秉公办事,以滥用职权罪还法律一个尊严,还百姓一个公道,谁知,平桥区法院在判决赵某滥用职权罪成立之后,话锋一转——免予其刑事处罚。其理由是:被告人赵某滥用职权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呜乎,这是法院的判决么?分明是在变相袒护、纵容某些公安内部的败类。不要说这两个严重的问题了,不要说是一个执法的人民警察了,这事如果发生在咱老百姓身上,恐怕都在劫难逃——至少受到治安处罚直至刑事拘留。可为何赵某就可以享受法外开恩呢?自己宣称滥用职权罪成立,又出尔反尔,免予刑事处罚,究竟是谁打了平桥区法院一记耳光?是平桥区法院某些法官,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