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汛网撰稿 孙金栋
不法商家利用家电下乡,将旧家电翻新,以旧充新,谋取暴利,坑害农民。对这样的不法商家,笔者认为,一是实名爆光,建立诚信档案,让其进入“黑名单”,并取消家电下乡资格;二是没收所有以旧翻新的家电和售出翻新家电收入,并偿还购买旧家电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这些翻新旧家电如何处置?商务部最近有意向,可以建立上规模的“跳蚤市场”,进行旧货调剂,让低收入家庭花较少的钱,利用旧家电的剩余价值。这样可以减少社会资源的无故浪费。商务部的意向,是针对全国城乡而言的。
近有评论家李忠卿建议,将这些翻新家电名正言顺地有国家无偿送给农民。笔者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对家电翻新,国家要花一笔投入。这笔翻新投入,是否超过新家电补贴额,要试验性核算。如果超过或者相等,投在旧家电上是否合算。再说,送给农民的翻新家电,如何分配是一大难题。家电更新日新月异,旧家电可能存在高能耗、高污染、不安全等因素,这些因素都转移到农村,看来是好了农民,其实是害了农民。如今的农村,虽然存在贫困农民,但相当一部分人已经先富了起来,他们也渴望低能耗、无污染的安全环保型家电下乡,对家电农村具有较大的消费潜力,但绝不能成为“消废市场”。
有些事情,从短期看可能是个好主意,从长期看可能是个馊主意。如果,新型农村的农民成为家电“消废者”,未必是农民之幸、社会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