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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龙继辉
5月14日,就《问政·合肥》最新一期栏目中披露的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市城乡建委在回访会上作出回复,其中,直接将涉及到的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总工程师赵夕来免职,调离原单位,该局办公室主任张齐兵调离原工作岗位。(5月18日人民网)
农民工讨薪是个令人头痛的老大难社会问题。不过,最近几年,通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精诚合作,讨薪顽疾已似乎大病初愈,农民工讨薪正走上一条宽敞的“绿色”法治轨道。特别是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浓墨重彩地聚焦“三农”问题,为农民工讨薪配上了一把威力十足的“尚方宝剑”,农民工讨薪总能心想事成。
但是,农民工讨薪也并非风景全国都好。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面对农民工讨薪,竟然敢“心无旁骛”地“操”起“神来之笔”练起书法,让人对该副局长的行为无不义愤填膺。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被免职真让人大快人心,杀鸡儆猴的作用不容小视。
然而,周之元可能会满腹牢骚,认为自己不过是《问政·合肥》的“牺牲品”而已。那么,副局长周之元面对农民工讨薪置之不理,还敢优哉游哉地练书法的“牛气”何在?
“牛气”之一,在于该副局长可能认为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属本人分管,自己理所当然“有权”不闻不问。而且,该副局长会认为自己不算为官不为,不算懒政、惰政行为。自己被免,比窦娥还冤。
果真如此吗?非也。周之元就算不分管农民工讨薪工作,但对农民工李先奎的这一诉求也有妥善处理的义务。比如,做一些协调工作促使施工单位履行欠薪义务,毕竟,作为一名建管局副局长,其对施工单位的影响力显然是立竿见影的。副局长的一句话,可能就让农民工3万元的欠薪“完璧归赵”。因此,即使不是分管副局长,照样可以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上有所作为。然而,该副局长不仅袖手旁观,而且不将此问题转交其他有关人员处理,属于错上加错。周副局长被免,可谓罪有应得!
“牛气”之二,在于该副局长对农民工的“弱势”地位“胸有成竹”。这位副局长一定认为,即使自己冷硬横推表现得“无法无天”,该农民工对自己的威胁也“等于零”。确实,农民工为了讨回欠薪,早已筋疲力尽,哪有闲心“惹是生非”呢?但是,这种歪风不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怎么有效维护呢?所以,对副局长的纵容,就是对农民工的残忍。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封建时代的官员尚且有如此高尚的思想境界,作为新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你有什么理由对于农民工的讨薪问题置若罔闻呢?
当然,人们还有一个疑问,那就是该副局长被免职而调离原单位,他在新单位担任什么职务呢?如果还是新单位的副局长,甚至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岗位,那么,这种免职有什么现实意义呢?如果是这样的话,笔者敢说,该副局长在新单位照样会将在原单位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进行到底,这绝非危言耸听。
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一是要增大人民群众对官员任免的话语权,让官员敬畏人民群众。二是免职就要免得“胆战心惊”,让官员看着办吧!只有这样,“历史”才不会重演。三是要建立首问责任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办事或(电话)咨询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即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尽快作出明确答复,并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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