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湖南湘潭司法所长带队暴力强拆残疾人住宅
作者:郑海清  文章来源:中国法制报  点击数19445  更新时间:2013/1/14 19:28:5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关于请求严厉查处湘潭九华示范区管委会征地拆迁事务所违法暴力强拆的行为,依法妥善安置拆迁农户郑海清并合理给予征地拆迁补偿的汇报

    我叫郑海清,现年64岁,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响水乡民乐村钟塘村民组,因我家房屋土地在湘潭九华示范区台湾工业园二期建设用地的征地红线范围以内,示范区管委会征拆所在未与我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未给我安置好家人的情况下,通过暴力手段控制我及家人、采取野蛮手段违法强拆了我的房屋,我于2012年4月6日、2012年5月26日两次向湖南省信访局反映了此情况,但时至今日四个多月时间过去了,对于我和家人征拆安置、补偿以及处理九华管委会征拆事务所的违法强拆行为等问题,没有得到丝毫的解决。现将我的困境及遭遇的不公向领导汇报,望领导能为民做主,维护我残疾弱势家庭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正形象。

     强拆现场,画圈的建设局局长吴安国

                  强拆现场,画圈的建设局局长吴安国

一、事情的经过
    我家共八口人,我和妻子李菊华生有两男两女,其中有三小孩和我妻子都患有先天性白内障,都为残疾人(详见附件一),而且两个儿子还是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只有28岁的大女儿郑波身体健全,为照顾家里人,大女儿招了上门女婿尹诗君,2009年12月大女婿通过组上各户主同意已落户于钟塘组(详见附件二),2010年1月两人已领生育证, 2011年6月12日生有一个女儿。
    2010年,湘潭九华示范区台湾工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进行征地,我家的土地及房屋被列入拆迁红线范围。2011年7月18日在民乐村召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第三次会议,村委会分配小组告知我:经调查你家庭情况属实,女婿和孙女为合法人口参加本次征地补偿。但是到了同年8月,发放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时,对于我女婿只补偿了5万元,而孙女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找到村支书张国志、村长张学文、组长唐应军,询问有关情况,村长答复我说,你家安置人口认定6人,你女婿给予特殊照顾5万元,孙女则不列入安置人口,但考虑你家里的实际情况,由征拆办另行补助10万元,并给我出具了一份《证明》(详见附件三),我对村委会的这个说法非常不满,村委会前后反反复复让我十分寒心,但是征拆所承诺的10万元补贴至今仍未到位。到今年,民乐村钟塘村民组其他集体房屋陆陆续续被征收拆迁,但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征拆所一直未与我谈拆迁补偿事宜,直到2012年3月24日,征拆所才向我及大女儿送了两份《征收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详见附件四),要求我在3月28日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将对其房屋予以强拆。我及家人连拆迁协议内容的一个字都没看过,而且对土地补偿安置人口认定有意见,况且,拆迁补偿至今也未到位,我及家人当即表示对《通知书》内容不服,不同意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征拆所没有给出任何回复。
    2012年4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征拆所杨建辉主任、带领十余名工作人员及民乐村村长到我家声称来为我的拆迁补偿做协商、沟通工作,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40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就当我女儿、女婿离开住所外出吃饭之际,征拆所人员兵分两路,一边动用四辆车数十人将我女儿及女婿控制在住所外,女婿予以反抗甚至遭到对方的拳脚相加,110接警到了现场后(051768谭警官),面对此情景也是不闻不问、避而远之,数十名九华示范区工作人员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强行抢走了他们的手机后并将他们带离事发地拘禁在事先准备好的场所。另一边的工作人员则强行将我和残疾妻子及两个智障儿子带出房屋,组织人员开挖机,对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
    我辛辛苦苦积累的面积近600多平米,生活了数十年的房屋及土地在短短一小时之内被征拆所组织的流氓队伍瞬间夷为平地,我妻子当即晕倒在地,两个智障儿子眼睁睁的看着居住二十多年的房子成为一片废墟。

[1] [2] [3]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