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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讼争搅乱网络音乐秩序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李含 点击数:12002 更新时间:2015/7/2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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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恶性讼争搅乱网络音乐秩序〗的最新评论:

    重点解决各平台之间版权纠纷

        据悉,国家版权局在7月开展的这一系列网络音乐版权治理工作,背后实际上经历了长达4个月左右的调研。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负责人表示,经调研分析,目前我国互联网音乐产业在版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问题:恶性讼争不断升级,导致网络音乐秩序失衡;以独家版权形式使用网络音乐作品,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对此,李刚认为,不同于以往重点打击音乐网站中纯粹的盗版问题,此次国家版权局开展的网络音乐版权治理工作,更集中于解决由音乐版权而引发的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纠纷和对行业发展的不良影响。
    “恶性讼争与独家版权,表面看似合理的方式,某些时候会被一些服务商利用,成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超越了其行为本身应有之义,对于网络音乐产业发展的不良影响不可小觑。”李刚说,“特别是现在一些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诉讼,其公关的意义更大,并不是为了真正解决现实的音乐版权侵权问题。”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仅今年以来,腾讯与网易、酷狗与网易、阿里与酷狗……这几家国内大型网络音乐服务商相互之间均产生了诉讼,频繁在原告与被告之间变换着身份。

        海洋音乐集团(酷狗音乐所属集团公司)法务总监董鹏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网络音乐版权纠纷的问题,举证难、效率低、成本高,往往只有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使用;而之所以诉讼如此多发,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

        董鹏举例,曾经有一个比较简单的音乐版权纠纷诉讼,在较为顺利的情况下,光是为了获取完整的证据链条,就花了8个月至9个月的时间;再加上案件从起诉到审判的整个程序,整个案件最长需要两年的时间才能完结。

        “一些较为复杂的案件,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要更多。在这段时间里,侵权方对于盗版音乐的使用并不会停止,等于是白用。最终即使诉讼完结,限于举证难的原因,赔偿数额也相对较低。”董鹏说。

        法治周末记者获得了一份音乐版权诉讼民事赔偿数额统计表,上面显示近十年来影响较大的几起审结案件的最终赔偿额,最高为15万元,最低仅为1500元,平均单曲的赔偿数额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

        董鹏表示,发生音乐版权侵权的情况,双方一般还是会优先进行协商处理——侵权方通过支付合理费用的方式获得相关音乐内容的授权,或者是下架相关音乐,都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只有在对方拒不支付费用、且不下架相关音乐作品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董鹏说,“但在这种情况下,之前由于缺少其他的维权和救济渠道,除了诉讼,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应当看到这也是网络音乐行业中版权诉讼多发的原因之一。”

        董鹏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7月国家版权局通知的下发,能极大地解决这一问题,也期待国家有进一步的工作方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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