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点击TOP(10)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1元云购”疑踩中非法博彩红线
·辽宁清原:政府违约被判败诉,却又…
图片文章  

小米再陷“质量门”…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

“1元云购”疑踩中非…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周末 >> 正文
民法典编纂的学界思路:修改通则,制定总则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蒲晓磊 点击数:11627 更新时间:2015/1/2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学界思路:修改通则,制定总则〗的最新评论:

           制定民法总则是首要任务

           孙宪忠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1986年民法典起草方案就已被提出,但由于体系庞大,人大常委会决定“分步走”,民法通则正是在这样的计划下制定出来。
           孙宪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民法总则的功能,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毕竟不是一部总则,只是特定历史时期对调整基本民事关系所做的概括性的规定。民法通则关于总则的内容较为简略,许多内容仍然欠缺。
           “考虑到民法通则整体的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的条文或失效,或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继续保留该法已经不符合法治精神,建议对该法予以整体修订。”孙宪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在孙宪忠看来,“修改民法通则,制定民法总则”已经成为编纂民法典的首要任务。
           孙宪忠向记者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在民法通则全部156个条文中,真正具有行为规范或者裁判规范价值的条文约140多个,而这些条文所涉及的法律规范,都已经有新法替代。
           “大的部分条文都被新法所替代,我用了个词是‘掏空’,就是说原来的框架还在,但是其中的内涵已经基本改变。”孙宪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考虑到我国民法群体立法已经存在的事实,在修订时,提议按照民法典的立法体例,将民法通则编制成为民法总则。在民法总则里,要着重规定几个问题,包括民法中基本的制度与原则、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民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等。”孙宪忠说。
           专家认为,制定民法总则有利于使民法典成为一个整体,使民法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等司法技术,与社会生活保持一致。
           在民法的渊源上,《建议稿》规定“民事关系,本法和其他法律都有规定的,应当优先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都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既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习惯的,可以适用公认的法理。欠款所称习惯,以不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为限。”《建议稿》认为,这一规定,不仅为法官不能拒绝民事审判提供了法律渊源基础,而且也尊重了民族精神、民族传统和民族生活。
           王利明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制定民法总则最主要的优点在于为自然人、法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确立行为标准,并为法官裁判民事纠纷提供基本的准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